8月16日上午举行的天津港爆炸事故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军区参谋长史鲁泽介绍,截至16日上午9时,已发现112具遗体,其中24人身份确定。目前有95人失联,其中85人为消防人员(现役13人,天津港72人)。
8月12日23:30左右发生于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一处集装箱码头的大爆炸事故,如今仍在持续发酵之中,其中最受舆论质疑的是:为什么《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明确规定,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 (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而此次爆炸点周围1000米内,竟有超过5600户住户。
有报道表示,距离爆炸点仅600米的万科海港城,是先建小区,而后(直到爆炸发生)才知道距离如此之近还有一个大型危险化学品仓库,问题随之而来:这个危险化学品仓库,又何以顺利获批?
爆炸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通知表示,近期发生的事故反映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领域的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淡薄,部分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地方和部门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突出。
对爆炸事故和国务院安委会的事故责任表述,可以有很多社会学意义的解读,但从经济学的角度反思此次爆炸事故,却悲观地发现,类似天津港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孤立的,以前有,以后还会有,其根源在于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我们在内心深处缺乏对制度的敬畏之意。纵观天津港爆炸之前的多次类似事故,都存在违反规定、监管不严的问题,但凡只遵守“1000米之内”这一条禁令,天津港爆炸事故的人员生命损失就不会如现在这样惨重。中国3000年文明史中,经历过土地(农业)革命,但商业(工业)革命的洗礼不足,这是中国传统文化,或民族性格中缺少契约精神的原因。中国传统文化尊崇“信用”,“信”是中国五大传统美德(仁义礼智信)之一,但有趣的现象是,我们在“一诺千金”的同时,却对制度缺乏真正遵循和坚守——很多单位墙上都严格、明确、详细地写满了管理规范和制度规定,可真正照章行事的又有多少?
另一方面,是对发展的重视远远超过对环境和生命的重视。在世界发展中,经济与环境的矛盾是历史的必然,因此而造成的环境事件、生产事故层出不穷,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公害都在历史上大大有名。可以说,因为经济发展而产生的环境事故、生产事故频繁发生是一个历史过程,中国经济可以跳跃式发展,但我们很难跳跃过环境和生命超支付出所遭遇的历史陷坑。
在发展中,人们制定了很多规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确保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确保安全生产避免生命财产损失,但事实上,历史经验证明,无论是世界发达国家的常规发展还是中国的跳跃式发展,都没有能够真正避免这些灾害的发生,因为“利”字当头,所以才有世界“八大公害”事件发生,所以才有天津港爆炸等安全事故、所以才有雾霾笼罩等环境难题。
康德说,世界上有两件事让人们感到深深地震撼和敬畏,一个是我们头顶灿烂而仍不可知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灵深处崇高的道德准则。因为人类心中的道德准则,我们才有了法律规定,而对这些规则的敬畏,需要我们像敬畏仍不可知的星空一样,深入心灵深处。
由此判断,类似天津港爆炸事故的根源,在于对制度缺乏尊重;而漠视制度规定,根源之一是在经济发展中轻视环境与生命的意义。要避免类似灾难发生,就必须敬畏已有的制度规定;要敬畏制度规定,就必须转变发展理念: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生命安全,才是永远的第一位。只有如此,也许突发的环境和安全事故不能全部避免,但因此而造成的生命和其他损失却能确保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