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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退市改革成败在落实
来源:全景网特约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4日 14:57 作者:宋清辉

  在市场的翘首期待中,中国A股又一次启动退市制度改革。

  2014年7月4日,经过前期多次吹风,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退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表明证监会似乎已下定完善退市制度的决心。完善退市制度,是推进注册制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安排,是注册制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新举措将有力促进上市公司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退市。但是,退市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与现行的发行制度改革密切联系,这项制度性改革要真正落到实处,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本来,审核制的初衷就是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投资价值。但其实最有效的解决之道,无疑是严格落实退市制度,否则证券市场充斥着绩劣股和问题股,股市优化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就会荡然无存。

  证监会在本次关于完善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一个上市公司只要被证实出现重大违法事件,便可启动退市机制。相比过往只针对财务指标持续恶化的部分公司进行退市而言,这次无疑是制度设计上的进步。因此,退市制度的改革完全能够为股票市场健康发展带来利好。以美国、英国市场退市制度为例,美国平均每年8%左右比例退市,这是美股比A股强势的主因,英国ATM的退市率是12%,A股仅1.8%。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的制度性安排,可以追溯到1993年版本的《公司法》中相关条文,但20多年过去了收效甚微。上市公司退市难,主要是因为上市成功就几乎不会被退市,即便是每年该退市的一批上市公司,在退市过程中,也往往会遭遇到地方政府部门既得利益者的肆意阻挠和政治手段干预,一些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最后往往会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输血”,最终反而并没有退市。

  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退市本应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它是证券市场成熟的一种标志,在A股却被披上一层“不正常”的色彩。退市制度虽然在我国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目前A股沪深两市退市率却很低,根源在于我们推行股票发行市场化的同时,弱化了上市公司的市场化退市,更没有严格地执行退市制度。

  多年以来,虽然我国退市制度一直都存在,但退市的现象却实为罕见,尤其在2001-2007年之间,更是没有一家企业退市。A股上市公司退市难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涉及到国情、制度和文化问题。本轮监管层退市制度再出发,其成败取决于这些问题的突破和落实程度。退市难的第二个原因在于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难题。上市公司股份一旦退出流通,就会造成股票流动性下降,投资者将会面临股票的大幅折价,从而引起市场震荡。

  要解决退市难这个问题,就需要相关政府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做的是上市公司的监管者,而不是幕后“老板”。在上市公司退市这个问题上,相关政府向证监会面施压了太多的政治压力。

  因此,在推进退市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有两个方面的改革就显得非常重要。一是严格执行现行退市制度,推进退市制度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建设。二是就退市问题建设好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衔接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是否退市,是市场自主选择结果,并不是家公司好坏的评判标准。强制退市或自主退市,都属于常态化现象。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要达到退市常态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因为,我国的退市制度面临三个难以调和的矛盾,破解退市难题仍需从长计议。一是实际操作中退市标准单一。二是没有直接退市。三是退市制度的整体执行效率低下。解决了上述问题,上市公司退市的常态化才会实现。

  新退市制度相比之前有了很大突破,但要真正发挥“威力”,尚有待注册制的真正落实。一个好的制度在市场中真正生根发芽,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往往意味着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能因为改革而改革,急于推出退市制度改革,改革要真正落到实处就会很困难。

  不过,我们仍然期待这一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