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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军:钱从哪里来 白了官员头
来源:投资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15:19 作者:贺军

  少提点马尔克斯,不需要魔幻文学,中国从来是个现实的国度。《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公布之后,对地方政府来说,搞新型城镇化最大的困难是什么?相信绝大多数官员都会说:困难在资金。还有的官员会说,困难在土地指标。实际上,土地指标就是资金。

  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要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从新型城镇化规划赋予的创造内需、提供经济增长动力的使命来看,新型城镇化面临着很大的投资建设任务。

  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曾经公开表示,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估计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而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估算,仅在未来3年,中国城镇化投融资资金需求量就将达25万亿元。地方官员的估计更高:实际资金需求肯定会超过50万亿元。

  然而,2014年地方债面临偿债高峰,仅城投债就将迎来近3500亿元的兑付高峰。在此压力下,地方政府如何负担大规模的新型城镇化投资?如何解决融资难题?地方官员看好两条路:一是财政投资,二是引入外部资金。长远需要打开闸门引入外部资金,但目前还是更希望以财政资金来激活整个投资。

  在我们看来,上述地方官员的看法还是老思路。传统思路经典,如能做到也能解决一部分问题,但在新形势下,地方新型城镇化建设融资也需要有创新,要有解决融资问题的新思路。我们对地方融资方式进行过梳理和研究,在当前资源条件下有可能利用的融资方式超过了20种,包括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BOT、BT、公私合营PPP、土地信托、自建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融资模式组合。

  我们的研究显示,对于市政建设融资,可以采用的融资模式较多,一般可采用BT模式分期偿债缓解短期债务压力,对有些基础设施则可以采用BOT和PPP的模式,引入专业运营机构建设和运营。而对对方政府拥有股权的融资平台,则可以利用国开行政策性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保险投资等多种融资模式。

  对于居民集中安置问题,可以采用自筹+银行贷款的方式,由地方政府牵头出资,向上级地方财政借款;还可以利用当地社区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自主管理,自主建设。随着共有产权房试点政策的出台,相应的融资政策也会相应出台,以市场化方式发起共有产权房建设基金,无疑也是可以操作的方式。

  对农业开发融资这个老问题,也需要以多元思路来创新融资方式。首先要抓住财政资金,如4万亿农业水利投资计划开始进入到大规模落地阶段,这里就有不少可以争取的财政资金。

  新型城镇化建设始终不能回避房地产问题。虽然一些政策限制房地产开发贷款,少数商业银行甚至暂停房地产夹层融资和供应链融资,但房地产作为当下金融机构比较重视的优质资产的性质不会改变,银行理财、信托理财、房地产基金、房地产信托和各种债券都是可以考虑利用的重要方式。

  要想使新型城镇化发挥经济动力的作用,一定规模的城市建设是必须的,而与之相应的融资支持就变得很重要。各级地方应该因地制宜,善于利用各种金融资源,来服务于本地的新型城镇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