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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科竞:内幕交易处罚应远高于收益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0日 09:37 作者:周科竞
    证监会新查处的天威视讯内幕交易案件,把司机也拉下了水。本栏认为,内幕交易必须查处,但也应限于内幕交易知情者,并从严从重处罚,至于后面的传播,可以网开一面,这不是对内幕交易的姑息,而是对执法成本的控制。
    法律对于违法者的处罚,目的有两个,一是警戒尚未违法的人不要违法;二是让已经违法的人不再次违法。
    投资者都有一个习惯,就是向表面上比自己水平高的人打听有什么内幕消息。例如常有人知道老周是个财经记者后,便向老周索要内幕股票。老周只好一个个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内幕交易是违法的,而且老周也没有掌握任何内幕信息。
    不过,也有很多人乐于散布真的或者假的内幕消息,往往告诉人家哪个股票可以买,就算股价真的涨了,到了该通知人家卖出的时候也可能早就忘了还告诉过人家买股票,于是听内幕者坐了过山车。
    本栏想说的是,对于打听内幕消息的投资者,如天威视讯中的司机等人,管理层并不需要对他们加以处罚和追究。一是因为处罚了知情者,他们已没办法再次获取内幕消息,也就跟普通投资者一样,而且根据打听内幕消息进行投资的规律总结,打听内幕者的最终下场都是以亏损结束,市场自然会给他们以教训。管理层需要查处的是真正掌握内幕信息的社会精英,让他们能够不散布内幕信息,不利用确切的内幕信息获利。
    掌握了内幕信息,就好像把自己置身于银行的金库,想用纯粹的觉悟来克制自己的贪欲,99%的人恐怕要败下阵来。那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增加对于掌握内幕者的处罚,处罚标准不能采用他们自己买入多少股票,他们的亲友买入多少股票,而是要用最大的力度最勇敢的假设加以衡量。
    如管理层发现某股票在利好出台前出现了股价异动,有大批资金不断买入股票,那么可以先查出掌握内幕消息的人一共有多少,这些人应该都签署了保密协议,然后这些人需要自己证明自己没有泄露内幕信息,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清白,就需要参与被处罚,被处罚的总金额为假设管理层发现异动的全部成交量均为内幕交易者买入,然后计算这些资金的总获利,这些总获利都需要由内幕知情者承担处罚。
    只有这样,在精英们签署保密协议时,才能在心里真的掂量一下,要不要放弃涉密,涉密后才能真正做到不泄密,还要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就有可能因此而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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