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我的资产你参股?”, 2014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进入第二天,素有“任大炮”之称的著名企业家任志强对于时下国企改革话题中非常引人的关注的话题——混合所有制,提出了这样一个非常尖锐的问题。
任志强出身于国企高管,但他这句问话,“代表”的却似乎是民营企业家们的想法。的确,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对混合所有制还有不太清晰的理解,对其自身资产的“安全感”有着超强的敏感,似乎民企只要与国企一混合,其命运就不受自己左右了。
任志强的问题,也许正是民营企业家们对以下问题担心的集中体现:鉴于以往“不愉快”的经历,民营企业还有胆子去找国有企业混合么?此外,民营企业如何进入国有企业?法律能够保障民营企业的利益么?
中国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实际执行层面要如何进行,还有待于以后的实践摸索,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管理层也确实需要在理论上给出一个较为权威与明确的回答。但无论如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任志强不应该否定,当然也否定不了。所以,对于任志强之问,只能把它看成是对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执行层面提出一个重要问题,而不能因为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就推断混合所有制经济在中国的实践中是难以行得通的,甚至是错误的。
实际上,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种社会经济成分,又是一种企业资本组织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种形式,是适应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是被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换句话说,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中间体,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把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结合起来的新的所有制实现形式——既有公有制经济,也有非公有制经济。
以笔者理解,“任大炮”将“疑问”对准混合所有制,其实并非像有些媒体宣传的那么邪乎,要否定混合所有制,而只是对怎么能让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提出自己的疑问。实际上,“任大炮”很清楚混合所有制对中国企业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国企民企互信互依
谁都可以控股
应该说,任志强提出的疑问,问的其实是这样一个问题:“混合所有制下谁控股?”笔者以为,商业都是趋利而行的,有利的地方,就有可能参股,无论是国资还是民资,如果不是担心失去“控制权”的话,只要双方你情我愿,都可以互相参股。
这里面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企与民企之间的互相信任问题,没有信任当然不会有参股;二是解决国企与民企互相依存的问题。如果能充发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相依存的关系,并且有明晰的产权制度、科学的公司治理,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那么,国有企业能成功参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也能成功参股国有企业。
实际上,在这方面,国有企业已经率先迈开了大步。2月19日晚间,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对油品销售业务板块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上限为30%。这显然是中国混合所有制下的重大利好。
就目前来说,推进混合所有制的建立,央企让出其固有利益是重要的一步。此次中石化拿出了在其公司业务中的一块“肥肉”与民资分享,这为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了一个值得借鉴的模式。在中石化的主营业务中,其成品油销售业务盈利能力较强,资产回报率较高,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这一板块实现经营收益427亿元,是公司盈利的一个大头。
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对于民资来说,必须明白的是,在未来的市场上,央企与民资等各类资本的竞争与合作都不会停止,只要这种竞争是公平的,合作是真诚而有保障的,民资就应该有勇气与其博弈,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真正价值所在。一旦有了这样的共识,谁来控股的问题便不再是一个“水火不相容”的问题——谁控谁都可以,大家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就好了。
混合所有制
为政企分开创造产权条件
应该说,混合所有制为实现政企分开创造产权条件。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从一开始就把政企分开作为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但时至今日收效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就是在原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运行的产权基础是单一的国有制,政府是国有企业唯一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政府作为企业的老板,不可能不关心自己所投资本的回报,在不存在其他利益主体与之制衡的情况下,政府要插手和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决策,也就理所当然。
另一方面,企业靠在政府身上也有诸多便利,如企业自己无法解决的事情,政府一出面,就能顺顺当当地得到妥善处理,企业亏损,也不用自己承担责任,反正有政府帮助筹集贷款和救济职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乐于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吃安逸饭。
无论是从政府角度还是从企业角度,都未必真心实意愿意政企分开。如要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只有一条出路,即必须构建能够实现政企分离的产权基础,在国有经济内部,引入其他形式的所有权,使得原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造就不同利益主体相互制约的混合所有制。
所以,如果混合所有制了,企业不再是单一国有经济的利益载体,而是各种不同经济利益的代表。既然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相互制衡,那么在企业的发展问题上就要相互协商,政府作为股权持有人之一,已不可能任意支配和左右企业的投资、生产、经营和分配决策,这样,企业一方面不再受政府的操纵,另一方面也不能再依赖于政府,政企分开在混合所有制基础上可能变成现实。产权问题解决了,政企分开了,混合所有制下谁来控股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在商言商
方能效率至上
但是,中国要想真正发挥出混合所有制的威力来,必须多学习学习新加坡模式。
在新加坡,尽管私有的和外资的大中小型企业林立,但该国却并不是以私有制为主导的市场经济。在那里,政府所拥有或控制的企业在经济中占到的份额达到六成以上,政府全资的淡马锡投资公司管理的资产将近2000亿美元。另一个控股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负责管理新加坡的外汇储备,资产规模更大。
可以说,新加坡实行的也是混合所有制,但新加坡不同的地方在于,它的国有企业和其他地方的国有企业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是它们在商言商,效率至上。
新加坡的混合所有制下的国企在市场上的成功,得益于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国企和其他企业适用同样的法律;
第二,政府高薪招聘一流管理人才去经营这些企业;
第三,建立执行严格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
第四,以严刑峻法来打击贪腐,对腐败零容忍。
借鉴新加坡经验,希望今后政府将只管国资,而不干涉国有资本的具体事务,这样的混合所有制才是真的发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