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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冰:阶梯水价中的怨气
来源:晶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16:29 作者:徐冰

  徐冰

  今年伊始,阶梯水价制度在全国开始提速。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3日挂出消息称,发改委、住建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阶梯水价在中国完全有必要切实推进,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中国是个水资源极度缺乏的国家,根本没有资本毫无顾忌地豪放用水。而且坦率地说,对于节约用水,珍惜每一滴水,公众的意识也未必如想象的那么强烈。即便抛开道德评判,仅从制度的角度,也完全有必要将人们的行为用制度予以约束、调节。阶梯水价作为并不复杂的经济杠杆,理所当然会引入到社会行为管理的体系之中。

  阶梯水价是一个初衷良好的设想,但是从公众的反应尤其是相关消息的跟帖评论来看,反对乃至咒骂的占了不小比例。而其最基本的动因就是认定阶梯水价是一个涨价机制。

  涨价人人都不愿意,这种情绪符合人性,可以理解。尤其是在什么都涨价却唯有工资不涨的大环境下,事涉民生方面的价格调整,些微风吹草动就会引发巨大的争议。一方面,这说明公众对于价格的敏感度极高;另一方面,说明在公共政策的公平性方面,价格调整的机制也存在重大缺陷。例如,虽然也有听证制度,但逢听必涨几成定式,随后的说明远远无法打消公众的怀疑,在此情形下,哪怕再怎么合理的涨价也失去了正当性。可以说,因为公众对价格敏感,所以调价容易引发纠纷;而调价的机制距离透明公开又存在巨大差距,反过来更加强化了公众对于调价的厌恶。恶性循环,使得仅有的合理性荡然无存。

  阶梯水价就面临这样的困境。从两部委所发的指导意见上,似乎看不出有什么明显漏洞。而从已经实施阶梯水价的地区案例看,例如上海,有报道说施行阶梯水价之后,85%的用户每月增加的开支不超12元。

  12元当然算不上是多大的负担。可问题在于,负担再轻也毕竟是增加的负担,而且是85%的用户都增加了。从这里,就可以看出阶梯水价有可能面临的阻力。

  经济杠杆要起作用,必须要明显能够撬动人们的消费。多用水自然要多交费,但少用少交费却实在是不明显。此次两部委发的指导意见以及已经实施阶梯水价的地区,都考虑到了一级和二级覆盖率,也就是在尽量不影响公众既成消费习惯、不对生活造成明显不便的情况下,设计水价阶梯。这当然更多是出于良好的民生考虑,但问题是,阶梯层级过于宽泛,一方面有可能无法以价格敏感去撬动消费大户,同时也难以对真正的节水之家有所奖励。所谓“奖要奖得超出预期,罚也要罚得超出预期”,在目前的阶梯水价机制上没有很好体现。相反,在不明显改变用水习惯的情况下,人们的支出却普遍增加了。

  如此结果要想阶梯水价机制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难度可想而知。

  水价涉及民生,涨价人人都烦。理解经济杠杆的一般理解自然是,涨价可以压缩消费;但如果消费控制在一个明显低于平均的水准上,价格为什么不可以明显下降?这是一种对节约用水的奖励,同时也是一种经济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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