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你愿不愿、承不承认,小产房这一现象客观存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之所以没有被正式承认,只是因为它的对手太过于强大,不是有权的,就是有钱的,小产权房作为一个两头受气的“童养媳”,无论如何也挺不起腰杆、抬不起头过生活。名不正就言不顺,一座“非法”的大山压得它喘不过气,充其量只能是个不被认可的“私生子”。
可它与“私生子”又有不同。“私生子”的权力与婚生子一样,而小产权房就不同了。想卖呢,顺不上价;要住呢,提心吊胆。有想给儿子说个媳妇的,未来的亲家母一听说是小产权房,头摇得就像拨浪鼓,手摆得就像倭瓜叶,小产权房硬生生让无数有情人终不能成眷属。
但是,既然小产房无头无脸、无名无姓,政府为什么还让它们“出生”呢?除了一小部分属于“怀孕”的时候政府相关部门没有发现外,其余的都属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产物。因为那些官员们心里清楚,你要是不让这些“违章建筑”“降生”,这些人也实在没有能力、难以买得起那些有“出生证”的房子。为了局部的安定,不能让人家没有房子住呀,这就是小产权房之所以出现的主要原因。
那么,既然出生了,无论你是否给它“户口”,它的使用价值丝毫不会降低。老百姓住在里面一样吃喝拉撒睡,一样生儿育女。而政府相关部门却被小产权房捆住手脚,原本害怕小产权房进入流通市场,冲击目前的既得利益,从而避免打着“公”字旗号的少部分人吃亏的目的没有达到。
看看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冠冕堂皇的理由,没有一条是能站住脚的。小产权房大都是在荒地或者是在烂水沟上建成的,而它们的周围,恰恰是林立的别墅群或者高级楼盘,只不过这些原来是耕地的楼盘与政府挂上了钩,披上了合法外衣。而姓“私”的小产权房因为没有油水,没有让相关部门获得好处,而永远处于“非法”的尴尬境地。所以,到底是谁“滥占耕地”,到底是谁动了“粮食安全”呢?
我们知道,住在小产权房里的人都是中低收入的老百姓,是急需住房的“困难户”,那些拥有十几套几十套房子的“房姐”“房叔”和“房爷”们,是根本看不上这些小产房的。如果我们不考虑这些中低收入群体,不考虑这些真正的需房人,只片面地照顾少部分人的利益,就无法缩小贫富差距,无法让老百姓有幸福感。
再者,既然这“70亿平方米”的小产权房能让高烧的房价降下来,我们为什么不多为中低收入者考虑,鼓励更多的小产权房“出生”呢?媒体上天天嚷着调控楼市和房价,为何我们不能换种思路,为小产权房正名,让其成为房价调控的另一条蹊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