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李迩
一直不“善于”道歉的三星终于道歉了,中国消费者终于享受到迟来的公正待遇。可纵观事件,我们却遗憾地发现,其实高傲的三星并不是在向中国消费者低头,更不是在向中国消费者道歉,而是在向中国最大的媒体机构央视低头,是央视的压力让三星不得不道歉。
毫无疑问,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市场,在每一个跨国巨头眼里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市场,可为什么跨国巨头们总是一边赚着国人的钱,却一边歧视着他们的“上帝”呢?即使是央视这样在国内具有特殊地位的媒体质疑下,道歉还是来得那样不情不愿,苹果如此,三星也是如此,是中国消费者太善良了?还是这些国际巨头太没有道德呢?显然,我们在质问三星时,亦要反问自己,这究竟是为什么?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三星为什么在欧洲,在美国,“字库门”一出现就积极向消费者提供保修,乃至换机服务?为什么在中国就拒不承认,还要收取高额维修费,甚至面对央视的镜头还是强词夺理?
其实,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表达过我们的观点——监管缺位,对违规企业缺乏惩罚性措施,消费者不能集体诉讼,是导致消费者难于对抗大企业,沦为羔羊任其宰割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国内监管部门在处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企业时,像美国一样动辄开出数亿元罚单,三星还敢往枪口上撞吗?
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厌其烦地再呼吁一次,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应该尽快对三星“字库门”展开调查,并依法严惩其违法行为。三星作为国际知名大企业,本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可其利用优势市场地位,在明知其产品存在缺陷,还继续销售,涉及问题手机数额巨大,从公开数据推测可能高达上千万部,并拒绝提供保修服务,明显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大家都知道,大企业违规带来社会危害会比小企业大得多,国际上对大企业违规往往都是痛下杀手,一次罚到他们肉痛;因此我们也建议监管部门,应彻查三星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我们不知道三星涉及问题的手机销售额有多少,但作为两款主力机型,在去年三星大中华区143亿美元的销售额中肯定占不少,如果按三倍处罚,罚个几十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吧?我们不相信,如果面对如此巨大的违法成本,三星还敢漠视中国消费者?
当然,我们也想对三星说,如果三星真心想“做中国人民喜爱的企业,贡献于中国社会的企业”,那请你先从尊重中国消费者做起,从遵守中国法律做起。对“字库门”除了真诚的道歉外,应该向社会公布详细的调查报告,涉及的问题手机到底有多少?有多少中国消费者曾经被迫自己买单?为什么消费者的诉求会一再被漠视?同时,对那些曾经被你欺骗,被迫自己掏钱维修的消费者,难道仅仅退回维修费就够了吗?你的诚意和尊重就这么点吗?难道时至今日三星还要区别对待国内消费者吗?
虽然,中国消费者遭受了种种歧视,但如果监管部门能以处理这些公共事件为契机,立起中国的市场规矩,则可以坏事变好事,进而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因此,我们期待着监管部门的行动,让法律保护中国消费者少受歧视,也希望三星能真的“深刻反省和检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