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李迩
针对近日网络上热传的“快件面单信息倒卖”事件,22日晚圆通速递终于发布声明向消费者致歉,称已在公司内部开展排查,寻找信息泄露源头,并依法向公安部门报案。
网络曝料,媒体跟进,迫于舆论压力企业道歉,最后事情却不了了之,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模式,道歉不知何时,已沦为企业泄露客户信息,侵害消费者权益之后的公关秀了。毫无疑问,如果媒体关注焦点转移了,或者行业监管部门不一改常态主动作为的话,圆通“快件面单信息倒卖”事件也会按照这样的套路演下去,最终或许会有几个直接倒卖信息的“离职员工”被抓,但企业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消费者信息被泄露了也就泄露了,权益被侵害也就被侵害了。显然,这不是公众想看到的结果。
事实上,快递公司客户信息遭贩卖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去年年底,媒体就曾经报道过包括圆通、顺丰、申通、韵达、中通在内的多家快递公司快递单号被交易。为此,国家邮政局在全行业开展了寄递企业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但和所有的运动一样,一阵风之后,一切又恢复常态,客户信息交易继续购销两旺。
为什么个人信息会一再被交易?为什么监管部门的整顿总是收效甚微?
原因无非三个。首先,企业责任仅止于道歉。无论刚刚被曝光的圆通,还是之前的顺丰、申通、韵达、中通等公司,面对泄露客户信息的质疑,企业最多也就是道歉了事,鲜有被追究责任,更不要说向社会公布事件调查报告了,媒体报道得再热,最终处理起来也是一笔糊涂账。不担责,没压力,谁会愿意花力气去改善服务与流程呢?
其次,监管部门“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则让个人信息交易泛滥。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媒体和普通网民都可以发现的信息泄露和交易行为,专职的监管部门竟然不知道。更让公众难于理解的是,很多时候媒体曝光了,监管部门居然还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不管是这次“快件面单信息倒卖”事件,还是此前被广泛关注的“查开房”两千万个人信息被泄露,哪条不涉嫌刑事犯罪?哪个企业不涉嫌违规?可又有几个部门是主动介入的呢?
第三,个人信息被泄露交易,消费者缺乏必要的救济渠道。许多人都遇到过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情,可有几个人能从行业主管部门或是司法机关获得帮助,讨回公道的呢?说得难听点,如果你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曝光在网络上,你去公安机关报案,会有人受理吗?
当个人信息交易成为一门利润丰厚,却没有风险的生意时,有资源的人,谁会傻到有钱不赚呢?说到底,要真正遏制个人信息交易,企业责任一定不能止于道歉,不管是员工个人行为,还是系统漏洞,当事企业都必须承担责任,监管部门也必须积极作为,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出击,对违规者进行重罚,直至抓人,罚到企业不敢违规为止。同时,还应该赋予消费者集体诉讼权,或授予某一个机构集体诉讼权,让消费者可以通过司法渠道对抗庞大的企业。
当然,无论是重罚,还是抓人,可能都会涉及到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但我们坚信只要政府想为民作主,还会找不出法律依据?最不成,修改完善法律总可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