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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营银行发展需制度护航
来源: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7日 10:40 作者:
  在千呼万唤之中,民营银行脚步声终于越来越近了。在上周四国家工商总局每周定期公布的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中,赫然出现两家银行的名称——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虽然预注册名称与获得银监会批准成立银行之间并无关联,而且迄今为止,无论是央行层面还是银监会层面,均未出台关于民营银行申报成立的具体细则。但是,相关决策部门及其领导人今年以来已经多次表达了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态度。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昨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署名文章称,中国将加快推进包容性金融发展,其中将适度放宽市场准入,支持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并表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在今年的陆家嘴论坛上,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亦表示“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而国务院7月5日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更是让民企看到了创办民营银行的曙光。

  在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的设立对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有着积极的作用。从更深层次来看,设立民营银行乃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重要一环。在公有制银行一统天下的当下,组建一批遵循市场机制运营的民营银行,让它们来挑战公有制银行,并逐步打破金融行业的垄断局面,将有助于公有制银行逐步完善自身,也有助于建立高效、稳定的金融体系,更有助于激发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活力。

  事实上,民间资本和银行业从来都不是绝缘体,从建国以后陆续成立的农村信用社,到上世纪90年代由城市信用社转制改建而成的城市商业银行,再到近年来不断发展的村镇银行,其中都有着民间资本活跃的身影,而1996年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民生银行的成立,更是成为民间资本在金融业中发展壮大的重要事件。但同时也应该看到,虽然在“十一五”初期,决策层就提出了“设立多种所有制的金融体系”,而先后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和“新非公经济36条”更为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提供了动力和生存空间,但到目前为止,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却依然只停留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阶段。

  民营银行之所以难以真正落地,除了垄断行业的行业壁垒外,制度环境的不健全同样不容忽视。从理论上说,与公有制银行相比,遵循自由准入原则、自下而上组建民营银行,由于能够彻底地实现政企分开,因此能更好地按照市场机制运作。但是,若没有健全的信用环境和有效的监管体系,完全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很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甚至引发整体金融体系的混乱。从国际经验看,前苏联、捷克,以及墨西哥、智利等拉美国家,都曾因为在不具备相应条件的情况下盲目放开民间金融,从而导致严重的金融混乱。因此,未来决策层除了要重拳打破垄断行业“玻璃门”外,更需要加快健全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法律配套体系,例如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等,为民营银行乃至整体金融体系保驾护航,只有这样,民营银行才能获得真正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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