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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如何“独立”又“懂事”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9日 07:48 作者:
  新闻事实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8月14日,刚刚担任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三位原省部级高官宣布离职。从中国重汽宣布聘任,到这三人宣布不接受聘任,前后仅仅20天。其间,新华社对离退高官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道,更是让上市公司选聘独立董事不透明、走过场、“高官化”等问题浮出水面。
  媒体评论
  【独董呈形式化、花瓶化趋势】“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是制约经理人,以便更好地保护股民,但引进中国后性质发生了改变,皆因中国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独立董事的作用应体现在制约大股东上,以此来保护中小股民。”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说。
  目前,我国独立董事聘任程序不够规范,总体上难以保证其独立性要求。我国上市公司90%的独立董事是由第一大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很难做到真正的“独立”。一些“老领导”在原先主管行业上市公司“发挥余热”,也让人们诟病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此外,在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多为社会名流。根据不完全统计,近一半的独立董事来自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很难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实践经验履行职责。
  目前,国内对于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缺乏动态化的、长期的针对独立董事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剧了独立董事呈现形式化、花瓶化趋势。这很容易让控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操纵独立董事任免,让公司治理流于形式。
  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就要配合监事会对其进行约束监督。上交所在一份研究报告中表示,如果说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董事会职责范围内,负责在聘任、报酬、审计、重大经营决策等问题上对管理者形成约束和监督,那么监事会则要侧重于公司内部财务和董事及经理的行为监督。
  关于独立董事的定位,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独董甘培忠认为,不论是将独立董事制度看作防止大股东滥权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防火墙,还是作为公司利益的忠实维护者,抑或公司治理体系中的“法律大使”、政府监管部门的“隐形代表”,独立董事归根结底是公司合规经营的看门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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