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宣布,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此前,除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外,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利率和境内外币存贷款利率等均已实现市场化。而最近一两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攻坚战”吹响号角,去年6月和7月,央行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一年后,我国又迎来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新里程碑”———放开贷款利率下限。这一系列举措都显示出决策层推动利率市场化的决心。
在当前时点下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方面是各方条件完善下的水到渠成,如央行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所说的,从宏观层面看,当前我国的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价格形势基本稳定,是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有利时机。从微观主体看,随着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的稳步推进,金融机构财务硬约束进一步强化,自主定价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和居民对市场化定价的金融环境也更为适应。从市场基础看,经过多年的建设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已成为企业债券、衍生品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定价的重要基准。从调控能力看,货币政策向金融市场各类产品传导的渠道也已较为畅通。
另一方面,此时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也能更好地配合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短期来看,随着贷款利率的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和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增大,这将使资金价格在更大程度上由市场决定,对于议价能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而言,其融资成本有望降低;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议价空间的扩大也将刺激金融机构增加对其贷款,提高小微企业通过信贷获得资金的可能性。同时,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的放开,也有助于改善金融行业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这些变化能够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将对经济增长和就业稳定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从长期看,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金融机构同质化经营的局面有望被打破,更多的机构将会采取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定价策略,在市场力量的引导下,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将提升,进而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
不过,虽然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但未来的路依旧任重道远。仅从贷款的角度看,由于长期以来的供需错配,当前社会的融资成本高企,根据《2013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3月,一般贷款中执行基准利率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接近九成,而执行下浮的仅11.44%。因此,在当前信贷需求整体旺盛的背景下,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可能会导致信贷投放的“量价齐升”,社会融资成本的真正下降可能需要更多的调整和时间才能实现。
更关键的是,随着贷款利率实现市场化,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也将迈入“深水区”,毕竟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存款利率市场化都是“最惊险的一跳”,无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是台湾地区等新兴市场,存款利率管制的取消都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震荡。此次央行没有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主要也是考虑到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更为深远,所要求的条件也相对更高。未来有关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各项基础条件,以谨慎的态度稳妥有序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