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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亮:不动产登记制度需兼容性的顶层设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13:51 作者:宋晓亮
  怎样搞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业内专家表示,良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要做到标准统一、体系兼容、全面覆盖,且要留出未来的操作空间,这需要合理的顶层设计。

  房产税扩大试点呼之欲出,房产等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作为必要条件愈加受到关注。而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已经开始起草 《不动产登记条例》。但有媒体质疑,相关建设将来也可能存在行政交叉和历史条例、依据繁多等问题。

  针对怎样搞好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良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要做到标准统一、体系兼容、全面覆盖,且要留出未来的操作空间,这需要合理的顶层设计。

  为后续改革做铺垫

  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建部及国土部已经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为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针对个人不动产信息后期查询的权限及范围等问题也正处于研讨中。

  据悉,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为“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诸多先行经验,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由3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该系统目前已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规划,个人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将覆盖所有地级城市。

  交通银行房地产行业研究员夏丹认为,房产税制度能否顺利推进,有赖于各项配套政策的实施和地方层面配合落实的动力。只有在住房信息联网完善、房地产相关税制改革、财产公示制度及收入分配改革等多方配合共同推进下,房产税制度方可有效实施。

  “这些基本信息的获得是以后相关改革的基础,不但房产税用得上,遗产税也需要。针对不动产的评估体系建设,即便不谈税制建设,对公信体系建设和财产透明也有裨益。 ”张斌告诉本报记者。

  中国广播网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在随后公布的方案任务分工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部、住建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出台 《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新一届中央政府要求十分明确具体,要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建立统一的不动产查询系统,不仅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同时这项制度还能对反腐起到一定的助力作用。

  注重兼容性的顶层设计

  不过,《金融时报》日前有评论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进在将来也可能存在行政交叉和历史条例、依据繁多等问题,而这些也均是构成房产税顺利实施的障碍。

  张斌认为,房产和土地作为不动产的两大主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性质多样和持有者身份不同的难题,管理上可以分别管理,但信息登记上虽可分类统计但绝不能分开管理。因此,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化建设需要统计口径一致、标准统一,具有充分的兼容性,只有如此才能避免重复建设、协调繁复的弊端。

  中国广播网发布的消息称,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方面,国土部和住建部主要负责业务层面的工作,住建部的业务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以房屋产权为登记标准,国土部业务对象是农村集体用地上的不动产登记,以土地为登记标准。

  “要做到各方兼容,就必须搞好具有兼容性的顶层设计,而在覆盖区域上必须做到全面覆盖。既要覆盖各类现存房地产和农村用地,又要前瞻性地为一定阶段的未来发展预留拓展空间。 ”张斌说。

  在问到相关建设谁牵头合适的问题时,张斌表示,需要能做到宏观操盘的协调机构来主导,切忌各搞一块,不能统一。

  据中国之声报道,新的登记条例旨在减少部门职责的交叉和分散,将上述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来承担,为未来的改革开拓广阔空间。另外,整合国土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宅基地等登记信息是目前国土部前期登记工作的当务之急,针对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后期的查询权限和范围等问题也正在研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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