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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宇:央企高管主动降薪是否该肯定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4日 11:25 | 作者:王静宇
■王静宇 有关央企高管薪酬的事情,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其争论的焦点都是放在了“该怎么拿”和“该拿多少”的问题上,很多人认为,央企高管薪酬过高是不争的事实,而薪酬问题也成为了其“商业秘密”。 近日,有相关媒体报道: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国内多家央企2012年业绩不佳,而此时的央企高薪酬问题更是被凸显出来。甚至有人指责:“为何央企在2012年业绩下滑的同时,高管的薪酬却在上涨?” 而近期,国资委传出的中船集团高管主动降薪30%的消息打破了去年央企高管薪酬只涨不降的传言。中船集团这种高管带头主动降薪的行为也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的公开表扬。 随之而来的则是煤企高管纷纷升起降薪大旗,郑煤集团和河南煤化集团领导层等主动降薪可能超过20%。报道一出,网友们对此纷纷评价,有的给予掌声,这部分网友认为部分央企高管带头降薪资,是一种主动损己行为,凭此就该给以肯定。 俗话说,升官容易降官难,在薪资上何尝不也是如此?明明可按原规定拿到高薪水,但自己主动少拿20%、30%薪水,这意味着实际收入比原来减少了一大截。 而有部分网友则给予骂声,这部分网友认为这些高管自定了高于员工许多倍的薪水,即使主动降薪20%、30%,其薪水仍然比员工高得多,而且薪水不透明,究竟有多高,民众根本不知情,这样的带头降薪没什么价值。 笔者认为,不管怎么样,部分央企高管主动降薪,我们应该给予掌声,而不应该给予骂声。因为这种自动自发行为是一种自觉的高尚品质,具有一定示范和标杆意义,毕竟是让自己的利益受损了。明明知道会遭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可还是不怕“枪打出头鸟”,这没有一定勇气是做不到的。 单从这次部分央企高管主动降低年薪事件上来看,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表明了高管降薪迫切需要走上制度化,既要与企业、员工共进退,也要与民众期待相符合的这样一个大趋势。 笔者认为,央企、国企高管年薪分配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一、公开透明。央企应公布收入来源,哪些靠垄断经营赚的?哪些是靠竞争经营赚的?哪些是赚国内老百姓的?哪些是赚老外的?如果亏损,哪些是政策性亏损?哪些是因经营不当而造成的?要分门别类,仔细把帐算清楚了,论功行赏,奖优罚劣。 二、业绩考核。央企、国企高管的薪酬也应当像民企、外企一样根据业绩来制定,而且业绩要跟国际同行作比较,不能一味地增长,如果经济指标没有完成,那么就应该降薪,多次无法完成的高管就应该降职甚至辞退,有出有进、能上能下才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工资不能永远都只增不降,这样不利于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 三、出台合理分配机制。对于时下诸多社会领域的严重分配不公问题不能再继续漠视下去了。国家应该尽快推动和出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方案,真正厘清垄断央企的社会责任,利润分配比例,薪酬的“高线”。在看到央企高管的降薪信号之时,公众更希望上述主动降薪是因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规范”出来的、刚性制度约束出来的,而不仅仅靠个人觉悟。 四、增强群众监督。党和政府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提升人民大众的话语权。打破“坏账是国家的,分红是老总的;企业破产百姓买单,老板薪水分毫不减”的社会怪象。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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