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后,深圳市委常委会也于近日研究通过《改善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配套文件,提出年内成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与香港试点开展双向跨境贷款等多项金融改革措施。有关政策接连出台,显示了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的重视,同时也激发了公众对于未来更多地区进行金融体制创新的期待。
长期以来,我国绝大多数领域的改革都采取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都是在局部取得突破后再全面铺开。此次金融创新改革也延续了这一“自下而上”的改革模式。从温州和深圳的改革方案来看,都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密切相连,例如在民间资本发达但缺乏监管的温州,改革集中在规范民间融资发展,建立多元化金融体系等方面;而在开放前沿的深圳,改革提出年内成立深圳前海股权交易所、与香港试点开展双向跨境贷款等多项金融改革措施,这些改革从短期看有利于解决当地经济、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和瓶颈,从长期看,对于全国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都有着重要的探索作用。
但需要看到的是,虽然温州和深圳的改革在某些领域,例如释放民间资本、完善股权交易、发展资本市场等方面能够取得有效突破,并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性的作用,但由于与大多数行业不同,金融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和外部性的行业,放开一个口子就可能使资本如潮水般地涌向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这意味着一旦改革涉及核心区域———资金自由流动,在没有合理配套政策的情况下,贸然推进就有可能导致金融体系的不稳定,甚至对广大储户,乃至整体实体经济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而这些配套政策的建立,却并非某个地方政府能够完成的。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的金融改革仍处在“浅水区”,未来如果没有来自中央强有力的支持和推进,没有“顶层设计”的跟进,金融改革的深化将举步维艰。综合而言,未来的金融改革需要在金融市场主体、货币制度乃至监管层自身定位等多个领域配套制度改革中前行。
就金融市场主体而言,从理论上讲,这并不是一个困难的领域,但确是阻力最大的领域。中央已经多次提出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场,但到目前为止,仍然是雷声大雨点小。究其原因,还在于改革将触动垄断集团的既得利益,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解决,在金融改革中合法化的民间资本流动仍将处于“走投无路”的尴尬局面,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市场化自然也无从谈起。
在货币制度方面,金融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建立起一个能够自由流动的市场化的竞争环境,这一方面意味着整个社会资金配置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也对资金价格的自由浮动提出更多要求。而无论是资金自由流动,还是利率市场化,对于目前依赖垄断地位和高利差维持高盈利的银行业而言,都意味着景气度有可能步入下行周期,这无疑是有关部门需要通盘考虑的问题。
而从监管层自身定位的角度看,则可能面临着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改革。目前我国金融行业的行政审批体制仍比较僵化,如果未来要建设多元化的金融市场,提高资金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监管从严格审批向积极引导的转变势在必行。
当然,无论如何,温州和深圳的金融改革已经向前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决策层能够在当前改革的基础上,加快“顶层设计”的制度建设,并在更多地区、更多领域对现有的金融体制进行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