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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涛:立法禁止公款消费茅台 有用吗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3月07日 08:45 作者 杨涛
    据媒体报道,“三公消费”话题再次于全国“两会”期间升温,而“地球人已经阻止不了涨价”的茅台酒,更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执行副会长林嘉?提交了《关于禁止使用公款消费茅台酒的提案》,提出了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的4点建议。
  早在今年1月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就有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然而,建议立法禁止公款喝茅台,能真正达到公款禁喝茅台的目的吗?
  答案显而易见:很难。因为,即便是立法禁止公款消费茅台酒,但官员们要喝茅台酒也并不难,他们完全可以将喝茅台酒写成喝五粮液,恐怕也不妨碍他们写成购买了办公用品。甚至,还可能出现“?酒”――当年网民从周久耕抽“至尊南京”发现腐败线索后,官员们将香烟上的商标撕去了抽“裸烟”,那么要喝茅台酒,是不是也可以将商标撕去呢?
  即使出台了规定,官员们也能遵守,不再公款喝茅台,最大的意义恐怕也不过是让茅台酒降价而已,对于能否降低“三公消费”还是存疑。因为,官员们不喝茅台,可以改喝五粮液,改吃鲍鱼、燕窝,照样山吃海喝。
  笔者以为,对于愈演愈烈的公款吃喝,并不是通过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式所能解决的,而是要从治本下手,首要的就是通过人大代表监督和立法,促进“三公经费”全面公开,并且要像“第一个全裸乡政府”――四川省巴中市白庙乡一样,将每一笔招待费公开。
  其次,要健全公民监督“三公经费”的权利。要通过立法促进媒体监督当地政府的“三公经费”,公民有权就违规的“三公经费”进行举报,甚至有权向法院起诉,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最后,要减少“三公经费”,还须借助刑罚的力量,将违规公款吃喝入罪,设立类似“浪费罪”之类的罪名,让官员们随意公款吃喝付出刑罚的代价。
  (杨涛,江西省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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