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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反垄断必须要有敢打老虎的决心
来源 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6日 08:55 作者 邓聿文
     □邓聿文

  

  俗话说,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但对反垄断来说,不但要敢摸老虎的屁股,更要敢打老虎。否则,只打苍蝇,就不是真反垄断,这样的反垄断也没力量。

  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电信、联通两巨头日前要求国家发改委“中止”反垄断调查。在各自的声明中,两巨头承认企业在互联互通以及价格上确实存在不合理行为,同时承诺整改,将提升网速并降低宽带资费。

  发改委对电信、联通两巨头在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的调查是我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首例执法机构对具有行业垄断色彩的央企发起的调查,该案从11月9日曝光后受到舆论极大关注,很多人将其视为打老虎行为。不过,在我看来,它还算不上打虎,只能说是摸了一下老虎屁股而已。

  真正的打虎是要拆分这些基础电信运营巨头,至少是应该增加宽带骨干网运营商数量,以此来打破其在该领域的垄断,降低消费者的资费。但目前发改委能做到的,最多也就是罚款几十亿了事。对宽带领域每年几百亿的市场规模,几十亿的罚款虽然也算中国有史以来最昂贵的处罚,但对两巨头的业务并不会造成伤筋动骨的损害。就此而言,罚款并不能达到平衡市场的效果。但要在宽带领域引入市场竞争,发展更多的骨干网运营商,发改委又未有此权限,只有工信部才能发放全国固网运营牌照。工信部对发改委此番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反垄断调查有何姿态,我们不得而知,可其下属报刊网站却是很不客气地进行了反击,为两巨头喊冤。

  其实,在世界反垄断史上,有很多打虎案例值得我们借鉴。这方面最有名的当属美国对洛克菲勒家族“石油王国”和电报电话公司的分拆。前者因垄断市场于1911年被肢解为30多个独立的石油公司;后者也于1984年被分离成一个继承母公司名称的电报电话公司(专营长途电话业务)和7个地区性电话公司。根据美国的反垄断法,一旦企业被裁定有垄断嫌疑,将可能面临罚款、监禁、赔偿、民事制裁、强制解散、分离等多种严厉惩罚。以罚款为例,一旦企业被认定违犯反垄断法,要被判罚三倍于损害数额的罚金。放到电信、联通这个案子,就不是罚款几十亿的问题,至少是几百亿。可以说,在美国100多年的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对美国乃至世界都影响深远的反垄断案例。

  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没有严厉的监管和反垄断,企业只会利用自己的市场垄断或独占地位阻碍技术进步,刻薄对待消费者。在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通过前,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充当反垄断的法律武器。不正当竞争虽是垄断之一种,但对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制远不及反垄断,再加之地方和行业的保护,实际上对企业的垄断行为处罚有限,多数时候是下一场毛毛雨。反垄断法生效后,这种情况也并未有根本改变。至今处罚最厉害的,要算前不久对山东两家医药企业的价格欺诈开出的600多万元罚单,而那两家企业只是地方小企业,所以也只能算是打苍蝇。

  由此看来,这次发改委对两巨头的垄断调查,虽仅是摸一下老虎屁股,也可算作一种突破。不管发改委最后对两巨头的整改表态作何处理,即使如其所愿中止调查,客观说还是有很大意义。因为反垄断调查的主旨是推动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处罚本身不是目的。只要两巨头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消除了垄断行为,对消费者而言跟罚款的效果是一样的。事实上,如果没有这项调查,两巨头是不可能主动表态实现互联互通,降低资费的。

  这起案例能否促使反垄断持续深入下去,现在还不得而知,但它却昭示我们,只有敢打老虎,反垄断才会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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