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5日 09:35 |
作者: |
李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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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一个法官需要多久?答案是:最快一年。根据现有规定,凡年满23岁,获得法律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者,“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即有资格担任法官。虽然效率颇高,法官数量仍供不应求。“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等困难”。相比数量,质量引发的担忧或许更大。不少舆论争议指向法官的水准或操守,甚至影响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走势。“法官培养制度改革,这哪里只是一个能力素质问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蒋惠岭在《人民法院报》撰文,“它在更大程度上是司法公信的基础。” 正如学界和业界一些有识之士指出的,“案多人少”是个难题,但如何重塑司法公信力是当下法院面临的更大难题。尤其是一段时间以来,陆续曝出的一些冤案错案,使得解决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紧迫。 王安石曾评价前辈商鞅,“自古驱民惟信诚,一言为重白金轻”,是指商鞅“立木取信”,调动和安抚老百姓靠的是公信力,而不是金钱。商鞅从政的信是政出必行;法官也有法官的信,法官的信来自于秉公断案。 而秉公断案说到底是个技术活,庭审规则的维持、证据的采信、法律的适用、判决书的草拟制作以及执行的各个环节,依赖的都是法官的专业素养。所以,司法领域是一个最强调专业主义的领域。专业才能确保司法活动严格地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才能确保法官精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而对法律的尊重和严格的执行,正是法官保持公信力和权威的基石。说得再直白一些,就是法官对法律负责就有公信力,不对法律负责,对人情、权力、金钱负责就没有公信力,即便暂时摆平了各方也是如此。 提倡司法专业主义,自然会涉及人才的选拔和培养。目前,国内法院基本从应届毕业生和下级法院选任法官。媒体报道,培养一个法官,最快一年。这引起不少人担忧。实际上,一年两年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此人是不是经过正规的法律熏陶和专业训练。法律熏陶可使人建立起法律敬畏,专业训练则能建立起对法律实践的认识。我国是大陆法系,不同于英美法国家优秀律师当法官的思路,法官更强调科班出身。科班的好处在于能帮助未来的法官对法律形成深刻的认知和认同,从而促使一个法官建立起尊崇法律办事的信念和习惯。这一点非常重要。 但现实中,法官被纳入广义的公务员范畴,要参加各式公务员教育培训,包括上派、下派、挂职锻炼等交流学习。对法官的选拔和培训,很多内容都是要求法官考虑各种因素,提高平衡现实、摆平一时的能力。这无形中消解了法官只尊崇法律办案的宗旨。偏离了严格依法的轨道,即便法官平衡能力再强也会漏洞百出,而一旦出现没有依法办案的问题,不管法官是善意还是恶意,都将百口莫辩。所以,法官和选拔和培训应以尊崇法律、专业主义为导向,否则很难确立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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