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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调控担责还需“红萝卜加大棒”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4月11日 11:13 作者 冯海宁
 

  总理再次强调中央决心,强调各级政府担责,目的就是敲警钟。只有明确各个环节、所有方面的调控责任,并监督责任落实,房价才能回归到合理水平。

  ■时论■冯海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浙江就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时强调,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人民日报》4月10日)

  温总理已经多次公开表明中央调控楼市决心坚定,“国八条”的出台也证明了这种决心,而且目前一线城市楼市量价齐跌,说明这种调控收到初步成效。但总理今天依然在强调这种决心,强调各级政府担负责任,我以为,这或许说明总理对当前取得的初步成效还不满意,因而,强调再强调。

  日前出现的一些反常现象让公众忧虑,必然也让总理忧虑。一个现象是媒体披露,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别是二、三线城市,房价不降反升,呈现迅速向一线城市看齐的涨势。另一个现象是,“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在三月底前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但有的城市未能按期公布,不少城市的调控目标是“涨”字当头。

  这表明,某些地方政府没有担负起应有责任,所表现的调控决心与中央要求、民意期待还有不少距离。总理再次强调中央决心,强调各级政府担责,目的就是敲警钟。在我看来,在总理强调中央决心、强调地方政府担责之外,还需从多个方面入手,让各级政府切实担起责任来。

  首先,宏观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调控责任,这是落实责任的前提。从大的方面讲,地方政府有两大调控责任:一是保障房建设责任,二是房价调控责任。目前,保障房建设责任相对来说比较明确,而房价调控责任还不明确。尽管住建部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听取民意酌情调整目标,但是否重新调整还是一个问号,据悉已有地方政府明确说“不”。所以,我认为住建部有必要统一调控目标,以便为房价回归合理价位打基础。

  其次,落实调控责任除了不断强调,还需要“红萝卜加大棒”。即,不仅要惩罚,也要激励。从报道来看,目前强调最多的是惩罚,是问责。但仅有惩罚、问责还不够,有必要与激励、奖励结合起来,即把落实楼市调控责任作为政绩考核内容之一,作为官员提拔升迁的依据之一。这样才能让地方官员有更多动力来落实调控责任。

  第三,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不仅是指地方政府,还应该包括相关监管部门。尤其是货币政策的调控,直接关系到楼市宏观调控的成败,因此,无论是对货币监管部门,还是各大商业银行,都需要明确他们的责任。另外,还需明确房地产行业组织、国有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央企)的相关责任。

  只有明确各个环节、所有方面的调控责任,并监督责任落实,房价才能回归到总理过去所说的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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