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5日 09:14 |
作者: |
周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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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自2月2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销售价格每吨提高350元,全国平均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分别提高0.26元和0.3元。这也是国内今年首次调整油价。就此次油价调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作出解释表示,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合理消费,抑制石油消费过快增长;另一方面及时调整成品油价格也有利保障市场供应。 显然,就此不难发现,按照国内现行“22+4”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这次发改委在对成品油调价的时间及其幅度安排上,明显考虑到了国内物价与春节消费的因素,所以值得肯定。不过,就当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而言,这次发改委就油价所作出的解释,也许显然不能打消社会对现行油价形成机制的疑问。 首先就发改委解释理由看,虽然应该承认,这次发改委在解释中所用的价格杠杆、市场配置、引导消费等话语,显然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中的规范要求,尤其是“保障市场供应”这一句,更是体现出了政府的市场角色。就此想对发改委官员说的是,市场配置资源优越性的体现与市场价格杠杆作用的发挥,向来是有前提的。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要求的市场制度环境,即便将再漂亮的市场词语对“对象”加以修饰,那也只能是一个假的市场、假的市场经济。因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向来是不能靠“打扮”所能形成的,而是要靠市场本身机制来证明,并且是要得到社会来公认的才行。 对此具体就以现行的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来说,想应该不得不承认,在目前国内石油市场垄断环境中,自实行“22+4”价格形成机制以来,中石油、中石化等石油巨头,在国际市场多次“荣登”世界500强的排行榜之所以会在社会不能得到赞赏,相反却引来一片倒彩声。其中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现有的“22+4”成品油价格机制,不但没能在国内石油市场引进竞争机制,相反与以前相比,使国内石油巨头在保持原先行业垄断的同时,在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进一步享受到了任凭国际油价风云变化,可以旱涝保收的政策性庇护。 所以,就此或许有不少公众会与笔者一样,对此忍不住想向发改委提出这样的发问:如此名副其实的国内石油垄断、如此的价格形成机制,其中到底有哪一点像市场经济机制?又有哪一点与“价格杠杆作用”、“市场配置资源”市场经济词语真正有关的? 所以,也不管发改委是愿意还是不愿意承认,说穿了就是一句话,多年来国内石油市场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有的只是行政保护之下的石油垄断。因而在此,也想请发改委不要想靠一些市场化词语就将国内的石油垄断打扮成石油市场。 真正的市场经济向来是不能靠“打扮”所能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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