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29日 07: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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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关于房地产调控的电视节目中,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位嘉宾的观点引起了争议。他强调房产税应先向拥有豪宅或几套房子的人征收,而不应全面开征。他甚至打了一个比喻:这就好像公安人员在追歹徒,歹徒跑到人群里去了,还叫喊着,你凭什么打我,要打一起打好了。 这位嘉宾的耸动视听之论值得商榷。如果说房产税究竟该如何开征还属于一个技术问题,尚可继续讨论的话,那个比喻则实在有些出格。在“歹徒论”的背后,如果不是这位嘉宾刻意在言语上博出位的话,那么就暗含着思维上的一种倾向,即有些人几乎是本能地戴着有色眼镜在审视富裕人群。 如果我们从更大范围内观察,怀有仇富心理恐怕不只是个别人的问题。在贫富分化较为严重的当下,这个问题,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人价值取向或态度。如果整个社会对此问题不能有一个理性而清晰的认识,或将更容易埋下累积社会矛盾的隐患。 中国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是在过去30多年当中形成的。而贫富差距的客观存在,原因也有很多:其一,中国选择了走市场经济的道路,这就注定了与平均主义的老路背道而驰,没有差异性的存在,市场经济的内在动力也会弱化;其二,从个体情况看,自然条件的优劣、起点的高低以及个人能力问题,也会导致贫富差异;其三,种种社会不公平的因素,比如垄断、“身份”及腐败等,往往导致小部分人的暴富。 从上述原因中,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贫富分化是一个客观存在,且富裕本身并没有错,有错的只是少数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取财富的人。社会的批判矛头,应该尖锐地指向这种“为富不仁”者。换句话说,存在贫富分化本身不是问题,只有当贫富差距不合理地被拉大或过大,才成为严肃的社会问题。从治病的角度,当是拿其中的“不合理”因素开刀,而不是“一锅端”。那种不加区别的仇富态度,不仅于事无补,反会给社会添乱。 富裕是什么?富裕是物质财富的充裕,而非稀缺。如果我们回顾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追求富裕正是一个社会集体性的追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小平同志的“共同富裕”思想中,也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并带动更多的民众共同走向富裕。在这里,富裕绝不是一个贬义词,而是一个民族的集体追求与梦想。 诚然,中国当下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必须正视。不正视、不解决这个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只能停留于愿景层面。而要解决贫富严重分化的难题,需要通过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坚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依法打击腐败、铲除特权阶层――这是关乎未来中国命运的一个核心命题,没有决心不行,没有实际行动更不行。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形成一些共识。比如,当下中国富裕人群的主流不能否定;不能简单化地理解穷人之所以穷,就是被富人剥夺的结果;不能刻意渲染社会不满情绪,以避免造成社会心理的断裂。如果任由一些非理性的声音肆意蔓延,则这个问题很有可能演化成阶层矛盾,并终将伤害社会的整体利益。 应该看到,在过去的30多年间,社会的主流态度是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无论在企业界、文艺界、科学界还是体育界,都有一批佼佼者脱颖而出,他们不仅收获了名声,也获得了丰厚的物质财富回报。他们成长为改革开放之后的先富裕人群。他们富得理直气壮、光明磊落。如果将“歹徒论”式的观点强加在这批人身上,岂不是会误伤一大片? 同时,富人与穷人之间,不是一种简单的对立关系。先富带动后富,是历史演化的规律。社会应当济贫,也应当惩治以非法手段暴富者,但不应劫富,不应仇富。同时,也应客观地看到,在穷与富的背后,存在着很多社会性因素与个体性因素,机遇不一样、能力不一样,都可能导致不同的人生境况。一个社会理性的主导理念,应是努力消弭贫穷与富裕之间的鸿沟,鼓励最终的共同富裕。那种盲目地将贫富简单对立起来的态度,不仅无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反而可能演化为尖锐的阶层矛盾。其危害性之大,早已有沉痛的历史教训为证。 总之,一个健康、理性的社会,应当客观公正地看待贫富的分化。一方面,不择手段为富不仁的危害必须正视,导致社会不公正的问题必须解决;另一方面,又要辩证看待富裕人群,对合法、勤劳致富者应给予应有的尊重。无论是学界精英,还是公共舆论,都应该努力追求化解矛盾,而不是刻意渲染问题、撕裂社会心理。尤其是那种不分青红皂白、视富裕人群为社会对立面的“歹徒论”,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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