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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照搬网签数据能否还原房价真相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9月27日 08:49 作者 冯海宁
 
冯海宁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了《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在25日~30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35个大中城市将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此前,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公开表示,现行房地产价格统计制度和方法确实有缺陷。

(9月26日《新京报》)

    此前,新建住宅的资料由开发商报送,某些开发商为了操控房价或者少缴税款就会谎报数据,官方数据的真实性自然打了折扣,才出现了2009年70个城市“房价上涨1.5%”这样的荒唐数据。二手房数据更不可靠,比如北京市场的二手房数据由于严重失真,不得不暂停数据发布。显而易见,房价统计已经到了必须改、马上改的地步。

    但这次房价统计改革能否还原房价真相呢?尽管新建住宅采用网签数据比采用开发商报送数据更为可靠,但是,简单地照搬网签数据,似乎不能完全反映真实房价。

    所谓“网签数据”,是指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查询成交价格,该数据就是网签数据。按理说,来源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是真实的,然而在一个扭曲的房地产市场,这个数据仍然有被注水的可能。

    首先,开发商会影响网签数据的真实性。比如,开发商假签和正常撤单,都会让网签数据真实性打折扣。再比如,阴阳合同不仅存在于二手房市场,同时也存在于新建住宅市场,这必然让网签数据远离了真实,例如,重庆有关部门就曾在审计中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偷逃税金。

    其次,网签数据“滞后”影响数据准确性。正如市场人士所言,网签的数据大部分有一定滞后性,部分商品房签约甚至滞后超过1个月,这样就可能影响实际数据的准确性。2009年,广州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官网――阳光家缘网由于网上签约与实际成交滞后,导致成交数据真假难辨。因而,要理性看待网签数据的真实性,不可迷信。

    再者,不排除某些地方监管部门数字造假的可能。由于土地财政的影响,某些地方政府就可能要求地方监管部门在网签数据上做文章,以实现自己的目的。尤其是房地产考核问责机制建立之后,某些官员为了逃避问责,就有可能玩数字游戏。

    在我看来,房价统计不能简单照搬网签数据,在采用网签数据的同时,一方面要理性看待网签数据,特别是对异常变化的网签数据要有辨别真假的能力。另一方面,要采用多种辅助手段进行调查,比如,调查员实地明察暗访、调查购房人等。此外,要允许有关研究机构调查房价,鼓励民间机构参与房价调查。这样,才有还原房价真相的可能,简单照搬网签数据不可能让房价数据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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