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06日 07: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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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坏食品安全的肇事者名单上,最近新增加了一个,就是生产茶籽油的湖南金浩茶油公司。这家公司的产品被查出致癌物质苯并芘超标,却隐瞒问题达半年之久。这起事件,已引发社会公众对茶油,乃至食用油整体安全的担忧。 某种意义上,一个难以逃避的恶性循环仿佛越来越坚固――往往一家企业尚未从破坏食品安全的阴影中走出,即有另一家企业又被曝出问题。此起彼伏的类似问题,构成了令人忧心的市场生态图景。 如果相关部门对当下的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做一个民意调查,则调查结果定会不出意外地令人失望。而即便没有明晰的调查数字来说明这一切,失望的舆情也能够一再表明,走出食品安全的陷阱,是这个社会多么紧要的事情。 我们一向认为,食品、药品领域的乱象,并非偶发,而是一个社会从无序向有序的经济转轨过程中伴随而来的。商业机构自律能力的低下、政府部门监管的不足等原因集中在一起,共同促成了乱象的多发。重建基本的商业伦理,强化对制度的基本尊重,将是改变这种局面不可或缺的手段。 其实,金浩茶油事件中,除了食品安全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同样值得重视。那就是在这一事件当中,湖南质监部门究竟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乍一看,这个问题提得很幼稚。质监部门与企业之间,自然是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如果企业依法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则两者之间将是两条平行线,不会重合。若是像金浩茶油这样的企业,生产过程中有重大纰漏出现,那么,质监部门必须及时公布信息,依法做出处罚。 不过,从过去一段时间里事情的发展来看,湖南质监部门并没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一件被舆论普遍质疑的事情,正是该质监部门曾为金浩公司“辟谣”出力。主要依据是,在公布的金浩茶油被抽检合格产品中,有一批生产日期为1月31日。而在2009年12月至今年3月间有9个批次致癌物质超标,湖南质监部门公布的却“刚好”取了合格的1月31日批次。 湖南质监部门另一件令人讶异的事情,是该局一位官员曾公开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食用油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在这位官员的逻辑里,及时公布了金浩茶油的问题,可能引发民众的不安,继而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或许在他看来,身为质监官员却不作为,倒是出于公心。 这个逻辑,显然会不攻自破。社会稳定并非法律概念,且维护社会稳定,本就须秉持开放与理性的态度。金浩茶油的问题,性质是涉及食品安全,政府部门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只会平息民众的担忧,又怎会影响社会稳定?当初三鹿奶粉因为食品安全事故而轰然坍塌,也没见得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我们只能说,“维稳”的论调,如果不是被用作托辞,那也定是相关质监官员对“维稳”含义的误读。 很明显,湖南质监部门对于肇事企业金浩茶油是爱护的。只不过,这种爱护出现了扭曲的意味。一般而言,政府部门对企业过于关照,大抵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存在利益关系,企业对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士有过“公关”行为;另一种,则是地方政府部门与明星企业之间,往往存在着过于关爱的情结。这背后,其实同样因为利益的纠结关系,只是性质上与前者有所差别。必须强调的是,不论是哪一种情况,政府部门对企业扭曲的爱护,都不能换回长远的收益。有些时候,甚至会是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 这种错位的关爱,我们在福建上杭的紫金矿业事故曾见到过――紫金矿业多次陷入“环保门”,但地方政府极为“宽容”;这种错位的关爱,我们在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记者的事件也曾见到过,为了关照明星企业,地方上不惜滥用警力。但是,错位关爱对社会的整体进步,积极意义何在呢? 金浩茶油事件还没有结束,如何收场取决于法与理。在种种类似金浩茶油的事件中,这个社会已经付出代价,并将继续付出代价。而要看到的是,信息公开越及时、越充分,对社会的伤害就越小,企业自救的机会也越大;政府监管越有力,市场生态就会越健康,对维护社会的稳定也就越有积极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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