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8日 13:43 |
作者: |
王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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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央行在发布的《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机制有待强化,资本运用效率亟待提高。 笔者认为,这是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提出的警示,希望能够引起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 今年以来,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逼近监管底线,迫使其进行再融资。几家国有上市银行相继出台了再融资计划,其中四大行的再融资总额度在2870亿元以内。短时间内扎堆密集再融资,加之几艘“超级航母”筹资数目巨大,使得人们不得不对银行资本约束问题进行认真审视。 从目前情况看,资本约束既来自监管部门的要求,也来自股东方面的压力和“经济资本”的约束。 首先,从监管部门看,巴塞尔协议Ⅱ中关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一直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标杆。根据银监会2009年底的要求,一般股份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今年3月初,银监会又将大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提高到11.5%。 其次,从银行股东看,作为投资者,股东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然考虑投资收益率和机会成本,他们期望追加或补充资本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 再次,更深层次的资本约束体现在“经济资本”约束。如果银行能够真正认识到经济资本的实质,从自身角度进行理性自我约束,则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 所以,当前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必须建立新的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运用效率。为此还要做出如下努力: 首先,要明确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的目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的目标主要有三,一是达到或维持监管当局要求的资本水平;二是对银行资产配置相应的资本以覆盖风险;三是对各分支机构、业务条线进行绩效考核。 其次,强化资本约束的普遍性。包括对资产证券化、表外风险敞口和交易账户活动提出资本要求,以及提高一级资本的质量。 再次,积极调整资产结构。在资本要求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应积极调整业务和资产结构,从内部挖掘发展潜力。 另外,进一步加强融资管理。包括合理规划自身资本结构,选择适当的融资工具,积极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降低融资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王 勇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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