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18日 09:49 |
作者: |
张元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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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以为,凡是带“国”字号的,天然地与国家利益画上等号。而有些动辄以国家利益自居的人,比如国企内部的既得利益者,不过是利用这顶看上去分外堂皇的大帽子,抢占道德制高点,遮掩自己本该为全体国民股东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国企是国家的,把国企利润拿出来给民众,岂不是损害了国家利益?昨日,本版刊发《用国企利润减税化薪很有必要》,呼吁将国企利润纳入社保基金,间接给民间企业和个人减税化薪,触动了一部分人关于爱国的传统观念:利润都拿出来,以后国企还咋发展?亏了还不是国家的损失?
不错,“大河涨水小河满”这句话,我们再熟悉不过:先有国家和集体的,才有个人的。国家至上,国家利益压倒一切,甚至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在过去强调“一大二公”的年代,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是对立的,个人利益是“万恶之源”,个体经济是“资本主义尾巴”。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证明,正是先承认个人利益,允许私人先富起来,国家才得以发展起来。大河之水,来自于万千小河的汇聚,小河为大河之源,民富才能国强。因此,拿国企盈利来分给民众,与损害国家利益没有必然关系。
国有企业的本质属性是“全民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合法公民,都是国有资本的天然合伙人。国企发展的目的,天经地义应该回报国民股东。打个比方,如果你出钱养了一只鸡,并负担所有的饲料、鸡舍等一切开销,最后这只鸡下的蛋、孵出的小鸡统统与你无关,亏的钱却要你补贴,这对你显然是不公平的,不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逻辑。
把国企的部分盈利拿出来,也不会威胁国企后续发展。现在央企上缴红利分10%、5%和不缴三类,可算“九牛一毛”,远谈不上“杀鸡取卵”,而只是从鸡下的一堆蛋中拿出几个,换成投资人养老、看病的钱而已。相反,拿出部分盈利反而能倒逼国企提高管理水平。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拿国企的盈利填补社保,都比盈利留在国企内部去买“天价吊灯”,给内部人买豪宅豪车好得多。从制度上保证国企上缴红利,并且让公众直接获益,正是对国企健康发展机制的一种促进和保护。
早在2007年,央属国企的利润就达到了一万亿元。“国企赚钱如何分”这几年一直让社会大众十分纠结。相对来说,国企盈利部分直接进入社保,化为国民的福利,同时降低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好比给劳动者减税、提薪,实行起来操作性强,国民看病,养老,最能把钱花在刀刃上。在老龄社会临近的当下,国企红利进入社保,降低个人的缴费比例,既可富民,又能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发展,一举多得。
世界经济格局已经重排座次,中国GDP超越日本,成为世界“老二”,但如果按人均GDP计算,中国却只有日本的十分之一,差距仍十分巨大。让民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正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之一。把国企的发展与民众的个人福利直接挂钩,把其盈利的一部分填补进入社保基金,缓解迫在眉睫的养老、看病难题,当是国民收入分配改革的急务。
有些人以为,凡是带“国”字号的,天然地与国家利益画上等号,这种观念似是而非,给人一定的迷惑性。而有些动辄以国家利益自居的人,比如国企内部的既得利益者,不过是利用这顶看上去分外堂皇的大帽子,抢占道德制高点,遮掩自己本该为全体国民股东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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