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06日 09:45 |
作者: |
叶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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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税负重是事实,以上市公司为例,国企的整体税负远远高于民企,央企的税负甚至超过民企的两倍。2009年,央企整体税负达到8.8%,地方国企为3.5%,而民企仅有3.1%。 央企上交的税收是国企日益强大的经济地位的反映,税收地位与经济地位互相支撑。但我们必须看到硬币的另一面,央企占用的社会资源远远高于民企。 央企在石油、煤炭、钢铁等领域占据独一无二的霸主地位,税负相应增加。随着央企地王越来越多,央企的税负还将继续增加,房地产业从来都是高税负行业,不可忽视的是房地产业同样是高增长、高利润行业,对于央企而言,在资源、房地产等领域的高税收属于甜蜜的痛苦。 不仅如此,央企在信贷领域享受的唯我独大的地位无人可比,在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央企获得了资产增值的巨大收益。 计算业绩时,不能不计算成本。全社会为央企改制所负担的成本不菲:从1998到2005年,国有赢利企业合计赢利额近5万亿元,亏损企业合计亏损额1万多亿元。但赢利部分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国家财政反而不断为国有企业投入和补贴,造成国家财政的严重负担,以及国有商业银行为国有企业转制承担巨大代价。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仅在2007年,用于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和解决职工工资历史欠账的资金就有300亿元。 抱怨央企税负过高是长子撒娇。央企让度进口油权与资源垄断权,其资源税等立马下降。问题是,央企愿意吗?(来源:网易财经博客,本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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