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9日 09:5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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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贫困县”女检察长的“豪车”、“豪华办公楼”成为舆论话题。 在有关方面的“真相调查”公布后,借车是否违纪、大楼该不该建等焦点问题却并未涉及,导致社会质疑依旧不断。这样的调查,让人觉得多少存在缺憾。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纪委的调查结果显示,豪华车是阿荣旗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一家企业临时借用的,新建办公楼是 “正常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手续完备”。 但公众关心的问题在于,阿荣旗人民检察院有10辆公务用车,即使检察长专用车损坏了,为何舍近求远向企业借车?“豪车”若真是企业的,何不将购车发票的部分内容公示于众?如此轻易便捷地借来“豪车”使用,依赖的是私交还是公权?这种行为是否正常、违纪? 中纪委早有明文规定政府机关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借车。政府机关名不正、言不顺地向企业“借车”,能一还了之吗? 新建办公楼即使“审批手续完备”,也应多问问为什么。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的“旧”办公楼2006年才交付使用,面积达3200平方米,人均50多平方米。而已封顶的新建办公楼达6300多平方米,即使“以旧换新”之后,人均也达100多平方米。一个革命老区、自治区扶持的贫困县,出手如此阔绰,为何还要频频“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属于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建新办公楼为何没有事先公开而在受到舆论质疑出来“澄清”,而没有公布造价等内容?其决策是真正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吗? 据报道,在近两年的历次民主测评中,该检察长个人均得到100%的认可。即便如此,也证明不了“借车”是对的、新办公楼该建。在本部门内部民主测评中历次均得到100%认可,并不代表这即“执政为民”,因为检察长面对的不仅有内部职工,还要面对普通百姓。(新华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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