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中国亟建石油期货交易所的文章(详见《中国能源报》2009年8月17日)刊出后,收到不少专家和读者的来信。有两个问题颇具代表性:一、如果建立石油期货交易所,那么成品油必将是最重要的交易品种。倘若成品油不能市场化,如何才能实现自由竞价,规避风险?二、国外期货交易所往往有大量的风险投资,如何规避投机?
第一个问题可谓切中肯綮。事实上,发展石油期货市场的前提,就是石油产品定价权让市场做主。尽管当前中国已基本实现国内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的直接接轨,然而,由于成品油价格水平依然距离国际水平较远,故而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恰是发展石油期货市场的重要条件。基于中国现状,成品油价格改革,仍将沿着小步慢跑的模式潜行。
市场化的核心障碍,在于不合理的行政壁垒。惟有破除行业垄断经营,方能形成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实际上,自上个世纪末开始,在石油定价机制方面进行过一系列改革和调整,原油定价权基本放开,但供应主体单一,石油进口严重依赖几大国有油企。现行石油定价机制,远不能反映市场供需的全部情况。
历史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商务部2007年正式实施的《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对打破体制藩篱,形成国有大型油企、跨国油企、社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的竞争格局,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与此同时,民营企业也发出了作为一支市场力量的诉求。眼下迫切需要进行的是,在中国石油市场巨变来临之前,加大改革步伐,尽早解决成品油流通体制深层次的矛盾,为促进国内石油市场的良性竞争创造有利条件。其中关键就在于打破几大国有油企垄断石油经营的局面,让民营企业成为原油进出口舞台上同台竞技的经营主体,真正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石油产品价格。进而形成一个全面而竞争有序的主体结构,迸发市场活力。
关于第二个问题,简单地提规避投机并不科学。没有投机就没有创新,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是相辅相成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石油期货市场也是不可缺少的选择。石油期货市场的建立健全,离不开成熟的商品市场、资本市场及金融市场的保驾护航。不论是消费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市场,中国商品市场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但资本市场与金融市场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尽管金融危机前车在鉴,对于包括石油市场在内的中国市场,适当完善并加快资本与金融的融合已迫在眉睫,这需要制度激励与法治监管双管齐下。
在此思路下,应当坚定不移地健全石油期货市场,完善国内的石油市场体系。金融危机阴霾未散,世界油价依然起伏波动,中国应在现有燃料油期货基础上加快石油市场体系的完善,逐步推出原油、成品油及其他品种的石油期货交易。并适时建立专门的石油期货交易所,让期货市场价格的发现机制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使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合力影响石油价格的走势,最大限度地降低油价波动给经济生活带来的损失。
如何建立一个风险适度的石油期货交易所,涉及市场制度安排和开放模式的问题。笔者建议,不妨在中国石油资本市场中引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作为一种有限度地引进外资的市场开放模式,同时作为一种开放资本市场的过渡性制度安排,该制度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然后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这对于货币没有自由兑换、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来说,无疑是个有序稳妥地实现证券市场开放的特殊通道。因此,在有所控制的前提下,合理地准许外资进入中国石油期货市场,并开放一定的外汇额度用于结算,对增强期货市场的流动性、扩大原油期货的交易数量及规模,对促进国家之间的资本流动,对投资者实现石油期货的套期保值等,都有积极意义。
(作者为新经济导刊总编)

崔巍/漫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