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7月09日 10:21 |
作者: |
李明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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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旭 自中央4万亿元刺激计划出台以后,地方政府的融资大戏就开始上演。具体表现形式有:银行的中长期贷款有很大一部分投向了地方的基建项目,以地方投融资公司为平台的、以中期票据或企业债为渠道的“城投债”在上半年得以放量发行;此外,“银信证”等信托理财产品,也成了地方政府通过投融资平台进一步融资的渠道。 对于这一现象,媒体报道称,在“2009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发布会”上,监管者们纷纷提出应为地方政府融资打开“正门”,建立一个良性的地方政府融资体系。“走正门”,即指地方政府直接通过发行债券、市政债等方式筹资。 在我们看来,如果地方发债的诸多制度性问题无法得到解决,那么较好的状态应是,中央不准地方发行债券融资,且地方也不应通过设立投融资平台来发行债券、取得贷款。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目前的财政体制和地方的行政体制决定的――目前,地方政府的税种和税收比率都是由中央决定的,多收少收的权限并不在地方手里,也就是说,它并不具有完全意义上的财政主体功能。地方政府负债往往是为了发展经济,但直接动机往往是官员的GDP政绩观在作怪。这种情况不仅会使得资金运用效率很低,且为官员提供了很大的寻租空间,并且今后还债的压力还要落在多征税和土地收入上,从而造成更大的负面影响。 不仅如此,地方债务的不透明,也使得地方不具备大举融资的条件。这种情况不仅使投资者无法认清地方的财务状况,就连中央政府也不易掌握地方负债的风险――据瑞信的估计数字,到2007年底时,中国地方债务余额为4万亿元左右,预计到2010年底,地方政府(含地方政府下属企业)的总负债规模将可能达到10万亿元以上。这样的负债规模,如果再遭遇到几年之后的经济下降周期,实在是中国经济的一个大隐患。 其实,地方这么急于融资来进行投资,反映出更深层的体制问题:近几年中国经济的市场化改革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都处于原地踏步的状态――正是因为政府管制的行业太多、控制的资源太多,民间资本才无法代替地方政府资金来进行投资,因而才需要地方大举融资来进行投资。显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依赖地方政府投资来刺激经济的想法还是不现实的。所以我们希望中央为地方政府开辟大幅融资的渠道,但要“走正门”,只有这样才能将风险最小化,并明晰违约责任。 使地方融资“走正门”,一个途径是赋予各省和城市发行地方债、市政债的权力,但前提是地方债务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地方财政状况(特别是债务状况)应该透明,引入发债评级等一系列债券市场的操作规则。这其中,债务透明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不仅实际的债务余额应该为市场所知,其设立的投资平台的融资情况以及显性或隐性的财政担保,都应该阳光化。只有这样,才能使投资者清楚其中的风险,同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地方大肆“圈钱”的行为。 地方融资“走正门”另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类似“银信证”这样的产品是否合规,风险如何监管?很多“银信证”产品实际上是将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通过信托,作为地方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在资本金到位后,可进一步带动其他的银行资金和其他渠道的资金来作为资本金。如果地方投资项目遭遇困难,其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是显而易见的,银行风险首当其冲。那么,制定明确的规则来规范银行和地方政府(及其成立的城投公司)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急需解决的一个环节。(作者系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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