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25日 10:28 |
作者: |
陈东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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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东海 英国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遭受重大打击。虽然其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暂时还没被取代,但是其金融实力却遭遇重大损失。近日欧盟出台泛欧金融监管方案,对于英国的金融中心地位也是一个重大冲击。 英国伦敦一直是全球主要的金融中心,但是2008年8月美国爆发的金融海啸使英国金融业遭遇重创。英国银行业深受金融海啸的冲击,英国政府不得不出面救援英国的主要银行,以至于英国八大银行中有七家被国有化或者有国有化的计划。而银行业是英国的全球金融中心的主要支柱,伦敦的银行间Libor利率就是全球利率的风向标。金融海啸蔓延到了伦敦以后,英国的银行业首当其冲。6月19日,英国银行家协会表示,将调整伦敦银行同业拆息Libor定义,允许更多银行参与定息过程。改革前的定义是指在伦敦形成的利率;新定义则允许不在伦敦开展业务但参与伦敦市场交易的银行,提交利率报价。英国银行家协会这一新规定的出台,与金融危机后英国银行业的地位衰落是有内在关系的。 6月19日,欧盟各国首脑峰会结束。该次会议上,欧盟各国首脑勾勒出了一个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方案。这个方案规划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建立一套金融监管体系,其中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在宏观层面上,建立一个“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ESRC)”,主要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预警并向欧盟经济和金融委员会提出应对建议;微观层面上,欧盟将在现有欧洲银监会、欧洲证监会、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监管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三个新的泛欧机构,并赋予其更多权力,分别负责欧盟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协调,确保成员国执行统一的监管规则,并加强对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 欧盟出台的这个监管方案,给英国金融中心的地位带来非常大的挑战。因为过去没有这种超主权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监管是各个国家自己的事情。虽然英国力争ESRC的负责人不由欧洲央行行长担任,但是一旦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建立起来,那么英国的金融监管主权必然旁落,金融机构的自主权将大为受限。英国吸引全球金融机构和资金的能力必然大受影响,其金融实力受损以至地位衰落是非常可能的事情。 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对于英国金融实力和地位的冲击,不光体现在上述的有形方面,还将在软实力上对英国金融业产生重大损伤。长期以来,英国金融监管确立了“原则导向”而非“规则导向”。“原则导向”强调属性,而“规则导向”强调细则。因此“原则导向”比“规则导向”灵活,但是针对性不如后者。正是由于撒切尔夫人时代以来实施“原则导向”的金融监管,使得英国伦敦的金融地位在这些年来得到提升。目前出台的泛欧金融监管轮廓,更倾向于“规则导向”。大危机之后出台的“规则导向”的金融监管体系,容易防止旧形式的风险再次爆发,但是不容易防止新形式的风险,且会窒息金融创新和活力。这对于英国的金融业的运行是不利的。 过犹不及。在爆发历史罕见的全球金融危机后,建立加强金融监管的体系是必要的,但是过度监管也是一个问题。目前全球新的金融监管方案就有过度监管的嫌疑。而英国目前就陷于要不要接受欧盟未来过度监管的困境之中。如果既想加强监管,又不陷入欧盟的过度监管之中,英国可能需要建立自己的全新金融监管机构,独立全权行使境内的金融监管职责。这样做,可能会使英国的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受的冲击小一些,但是可能会遭受欧盟大陆国家的反对。 (作者单位:东航国际金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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