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报编成的画册和“讨薪”,两个看似毫无关联的事物,近日被汪先生演绎成农民工“讨薪”的新样式。
汪先生此举,一来想化解固有的农民工“暴力”讨薪过激倾向,同时也希望这种新方式能引起媒体注意,以达到讨回工程款的目的。
以往,一提农民工讨薪,人们立马想起跳楼、跳河、静坐、罢工、脱衣等“暴力”方式。可如今,随着挂历、对联、贺卡和剪报画册等讨薪创意的层出不穷,备受社会关注的农民工讨薪正式走进“温情讨薪”和“艺术讨薪”时代。
农民工讨薪大搞“行为艺术”,无非是想吸引公众眼球,制造某种声势,吸引媒体关注,引发舆论同情,进而为讨薪行为增加更多的合理性或道义力量。其最终目的,是渴望引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关注和重视,通过政府的干预来实现讨薪的目的。
表面上看,无奈的农民工摇身一变成了“创意大师”,且大多“行为艺术”充满幽默气息。但实际上,弱势群体这种“幽默”和无奈的自救,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黑色幽默”,其喜剧色彩的背后浸满了难言的辛酸,值得我们反思。
农民工维权问题早就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据统计,我国农民工已达两亿多人,他们不但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因此说,农民工权益的保障已经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更是社会问题。
事实上,以被欠薪为代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已经积蓄多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年都在加大整治力度。
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然而事实表明,社会上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现象依然时有发生,大有一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架势。
不可否认,造成这种局面,其中不乏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以及用人单位用意不良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等因素,但我们同样无法回避,政府部门在农民工权益保障上,干预机制、处罚机制的缺位以及“信访讨薪”和“司法讨薪”的无力。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各级政府应从制度入手,健全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不但应建立长效机制和维权体系,而且要逐步完善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法律体系,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
同时,相关部门要强化劳动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劳动保障监察手段,进而加大劳动执法力度,从思想和制度上扼杀不良用工单位的丑陋行为。
我们有理由相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有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民工维权总有一天会无需套着“行为艺术”的马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