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李 迩
今日话题:随着信用卡在我国的普及,信用卡恶意套现行为亦开始蔓延。所谓信用卡套现,是指信用卡持卡人不通过ATM或银行柜台等正规渠道提取现金,而是通过一些非法中介机构以POS机刷卡消费的名义取现。日前,央行、银监会、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要求严打信用卡的恶意套现行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信用卡的发卡量已经突破了1.5亿张,普及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位,与之相应,信用卡恶意套现和养卡等行为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也与日俱增。信用卡市场繁荣的背后,恶意套现又是谁之过呢?
专家:信用卡套现祸起无序竞争
郭田勇:对于频频发生的信用卡恶意套现现象,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祸首是各大银行在信用卡方面的无序竞争。一个深远的背景是,2008年下半年央行连续降息之后,商业银行的息差收窄,而有望被培育成新盈利点的信用卡业务便成了拓展的重点。
郭田勇认为,一些问题跟前期信用卡发展速度过快有关,商业银行采用的跑马圈地策略,抢占市场份额的方式来发展信用卡。由于早期过于注重扩张速度,信用卡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银行从信用卡业务可获取年费收入、循环利息收入和商户刷卡返点。国外银行在信用卡循环利息上的收入往往占到了70%到80%,而中国,银行在循环利息上的收入也只占到总收入的30%到40%。由于竞争的白热化,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刷卡免年费甚至直接免年费的活动,如此一来,商家刷卡消费的返点就成了信用卡发卡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对商家刷卡的倚重助长了套现行为。基于此,郭田勇认为,POS机还是应该由银行来装,避免角色错位。
对于杜绝恶意套现的必要,郭田勇称,“如果信用卡持卡人正常消费,那么发卡行将是最大的受益者,而如果持卡人进行恶意套现,发卡行将成为整个利益链条中唯一的受害者。”而银行卡新规中也明确,发卡机构可通过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国银联银行卡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资信调查等方式分析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合理确定授信额度。而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不得擅自对信用卡透支利率、计息方式、免息期计算方式等进行调整。
(根据公开媒体资料整理)
用家:信用贷款欠缺催生套现行为
海天(深圳私营企业主):我用过信用卡套现。其实,信用卡套现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的欠缺。现在,大银行推出的个人小额贷款业务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定期存单质押,即将在该行的定期存款金额按照9折质押;另一种是房产抵押贷款。一句话,就是一定要有值钱的东西去抵押。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相对容易一点,但利息太高,一般是月息两分,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找他们。相比起来,信用卡套现比银行贷款方便,比小额贷款便宜,一些中小企业特别是个体经营者才会喜欢信用卡套现。
因此,要根治信用卡套现,就必须完善个人信用评级机制,改变目前办信用卡容易,个人贷款难的局面,适当推出小额个人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
盲区:网络交易监管缺失不容忽视
还烨(深圳公务员):信用卡套现频频出现,除发卡泛滥之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淘宝等网络交易监管的缺失。
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网上支付市场监测报告》统计显示,今年第一季度,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已达1180亿元,支付宝用户也超过1.5亿,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成为网络交易最主要的支付手段了,但遗憾的是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却是个“没娘的孩子”,几乎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都是企业行为,并没被列为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一个监管缺位、法律缺失的市场,一旦进入门槛变低,其后果必然就是乱象丛生,淘宝等网络平台成为信用卡套现“黑市”也就不足为怪了!
风险:“杀人信用卡”越来越近了
独上小楼(深圳新闻网网友):银行降低门槛滥发信用卡无异于一场商业短视的风险之旅。日本悬疑小说作家宫部美雪出过一本名为《杀人信用卡》的小说,作者认为,信用卡是一列诱人搭乘的火车,旅客陆续上车,却不知最后的目的地是地狱。她提出一个概念:信用卡借贷就是银行对希望轻松达成梦想的人设下的经济陷阱。这种陷阱,最终也会祸及到银行和国家。近期,一种可以透支十万美元的超白金信用卡被商业银行面市推广,或许,这正意味着“地狱信用卡”号列车正在悄然驶来了。
治理:信用卡套现应被追究刑责
吴龙云(媒体工作者):POS机的泛滥成为银行业的一大漏洞,恶意套现公司往往以超市或商户的名义,向中国银联和商业银行申请POS机,但实际上他们既没有经营场所也没有任何商品,唯一的业务就是刷卡套现。按照中国银联的相关规定,商户只需返给发卡行及银联0.5%到2%不等的费用,剩下的差价就是这些套现公司的收入。高额的收入使得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的公司数量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然而,面对这些恶意套现公司,目前法律却并未出台明确的规定予以打击。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将信用卡套现犯罪化,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在降低信用评级的基础上,还应该追究相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特别是要打击专业的套卡、养卡公司。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针对导致信用卡套现泛滥的每一个细节,设计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程序,进而维护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此外,更应该比如限制银行业的恶性竞争,提高信用卡发放的申领条件;加强对POS终端机申领的监管,严格限制其消费之后的退货行为,要求包括机票售票系统、商场消费系统、手机卡销售系统等单位,任何信用卡消费的退款都必须只能退回信用卡而不是退现金给个人等。
希望:监管部门必须有所作为
大卫(银行人士):在百度里输里“信用卡套现”进行搜索,首页出现的都是些专门提供套现服务的公司信息,信用卡套现已形成产业。
现在,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金融产品迭出,特别是随着银行信贷业务比重下降,中间业务成为银行争夺的重点,而银行卡相关业务是典型的中间业务,自然就成为各银行争夺的热点,正因如此许多银行都出现了某种——“发卡昏”,先把卡发出去再说,而对用户的具体资信情况并不重视。监管部门不仅要约束银行的滥发卡行为,更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严厉打击那些参与虚假交易的商家。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止金融机构出现过度“逐利冲动”,避免同业间的恶性竞争。此外,还应对利用信用卡套现的个人,应让其个人信息进入银行业的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让那些抱投机之心的人望而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