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02日 09:04 |
作者: |
叶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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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 叶檀 G20峰会前周小川先生提出超主权货币。虽然各方对于特别提款权成为全球通用货币存在争议,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欧洲、日本等对于建立超主权货币仍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笔者最担心的是,建立在特别提款权之上的超主权货币无影无踪,而另一种对于中国利益有极大损害的碳货币却顺时而出。既然中国提出超主权货币,既然各国一致同意发展新能源,那么,建立碳货币就是顺理成章的事,这不仅堵住了中国人的悠悠之口,还达到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效果。如果真是这样,无疑是在中国工业化进程中挂上了一条绞索。中国兴冲冲希望G20会议建立全球新金融秩序,不料暗地里被出卖了未来的利益。 与能源公司没有利益瓜葛的美国总统奥巴马明确提出,今后美国将加入京都议定书,在G20峰会召开之前,美国能源部长朱棣文3月17日在众议院科学小组会议上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CarbonTariff),这将有助于公平竞争。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这个概念最早由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提出,用意是希望欧盟国家应针对未遵守 《京都协定书》的国家课征商品进口税,否则在欧盟碳排放交易机制运行后,欧盟国家所生产的商品将遭受不公平之竞争,特别是境内的钢铁业及高耗能产业。早在1997年,美国参议院就以95票对0票通过了 《伯德?哈格尔决议》,要求美国政府不得签署同意任何“不同等对待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的,有具体目标和时间限制的条约”,因为这会“对美国经济产生严重的危害”。 如果欧美日等国家联合对中国征收碳关税,中国制造产品的低成本将毫无优势,这些国家将以碳关税的形式,堂而皇之地直接将中国的财富纳入自己的国库。按照端宏斌的说法,以碳排放的算法,电价得涨一倍,太阳能电池板所需求的硅原料的耗电成本就超过了三四百元,中国新能源的电池组件与美国产的相比较就没有任何优势了。 发达国家忘记了自己工业化发展的初始阶段,而要求中国一步到位地与欧美实行同步的环境政策,表面上是为了全球竞争的公平,实则扼住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咽喉。什么时候征税、征多少税,一切都在欧美国会的掌握之中,中国可以压低成本向全球销售产品,而他们有权决定中国该有多少财富。 全球货币将产生深刻的变革。目前虽然中国并未加入京都议定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二氧化碳减排任务,但无法对越来越热烈的碳货币本位的讨论视而不见。在国际条约的规范下,各国最终都必须遵守基本的规范,而后将全球气候公约、京都议定书、碳关税与货币发行结合起来,最终实现大宗商品交易的非美元化,改为由一揽子货币针对石油和其他大宗商品的申购和赎回机制。在建立碳货币方面,掌握优先权的欧、美、日可以找到利益共同点,达成一致,热心建立全球金融新秩序的中国,将成为第一个被出卖者。 中国当然不会支持碳关税与碳货币,对于任何工业化进程中的生产大国而言,这都是致命的打击。可以想像,一旦美国征收碳关税,如中国发改委李高所说,将引发一场灾难,引发一场贸易大战,也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定。 我国在要求国际金融秩序改革的同时,必须看护好自己的后院,除了建立内需市场以摆脱对畸形的外向型经济的依赖之外,发展本国的新能源体系是当务之急。 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当中国面临发达国家的共同压力,出现如此恶劣的态势时,我们打破欧美之间默契的办法只有两条:短期来看,要国务院发改委全面理顺国内资源价格,甚至不妨出现大幅提高油价电价,这样做的好处是,要么促使国内企业尽快开发出节能环保的生产工艺,打破欧美技术垄断这一扼制中国的撒手锏,要么促使国外资源廉价流入中国,对中国的优势企业形成隐性补贴;从长期来看,我们应该利用当前我国经济实力和欧美各国,协商出一个我国能够承受的2012年以后的二阶段碳排放安排。与此同时,上海作为积极构建国际金融中心的场所,应该迅速推出二氧化碳排放权(CER)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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