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3日 11:06 |
作者: |
叶祝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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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中国社会科学院一直在努力阻止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20日举办的2009年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出语惊人。高培勇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刺激内需的说法不成立。中国确定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向,如果焦点集中在起征点上,相当于对未来的改革埋下祸根。 据高培勇介绍,目前全国4000万个税纳税人中,工薪者占30%,所占比例不高,提高起征点,并不能有效扩大内需。全国13亿人果真只有4000万个税纳税人?个税起征点调整真的不能扩大内需吗?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7年全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去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9731元,同比增长18.3%。按比例计算,去年全年平均工资应该在26000元左右。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难道绝大部分职工工资都在平均工资以下,没有资格做个税纳税人?平均工资统计与个税纳税人反差如此之大,到底是平均工资有水分,还是有人偷逃个税?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其实,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意义不仅在于扩大内需,而且在于增加百姓收入,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果说给企业减税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话,调整个税起征点,进行个税改革更是让纳税人直接受益。虽说当前通胀压力缩小,但是国际金融风暴的冲击,给百姓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压力。百姓一直迫切期待调整个税,缓解生活压力。 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德国的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再比如,为了应对通胀压力与金融风暴,我国澳门地区去年两次全民分红,还富于民。提高个税起征点还富于民,已成社会共识,中国社科院怎能对国际惯例视而不见,轻易否定民意,与百姓唱对台戏呢? 而且,提高个税起征点与综合、分类个税改革方向并不矛盾。提高起征点对未来的改革埋下祸根的说法站不住脚。应该承认,由于我国还没有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公众诚信道德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距离,目前实行综合分类税制还有一定的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综合分类税制改革一日不成功,个税起征点就一直原地踏步,让纳税人继续忍受高税负。提高个税起征点与综合分类税制改革都很重要,中国社科院不应以此为由阻止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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