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财经评论
叶祝颐:防止名人“医托”要严厉问责
来源 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18日 11:28 作者 叶祝颐
   
  广电总局等五部委16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2月17日《法制日报》)
  
  有的演员与社会名人利用人们对公众人物的信任心理,对自己根本没有使用过的医疗产品虚假“现身说法”,或者主持医疗健康节目,为医疗药品广告做虚假宣传、夸大疗效,极力向广大消费者推荐,既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自身公众人物形象,误导了社会风气,早已为舆论所诟病。广电总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重申相关规定,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纯洁医疗、健康节目,净化医疗广告,值得肯定。
  
  演员、社会名人作为公众人物,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把握道德底线,在公益和私利之间,作出正确选择,拒绝不当利益诱惑,树立良好的名人风范,赢得公众的信任。
  
  不过,对演员、社会名人的“医托”违规行为,广电总局等部门除了强调“严禁”以外,还要明确相关罚则,真刀真枪对演员、社会名人的虚假医疗广告代言行为严厉问责,让他们支付相应的违规成本。否则,广电总局等部委的“严禁”难免会变成“言禁”。
  
  值得注意的是,演员、社会名人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代言,只是虚假医疗广告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医疗广告监管体制存在漏洞也是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重要原因。要治好虚假医疗广告,除了管住乱做广告、虚假代言的人以外,广告审查、发布部门也不能免责。
  
  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医疗广告宣传。申请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并且不得有保证治愈或隐含保证治愈、宣传诊疗效果及治愈率、有效率的内容。现在的问题是,一些明显违规、没有取得广告通行证的医疗广告,如何能堂而皇之地发布呢?这是一个值得细细思量的问题。
  
  据了解,不少国家没有医疗广告。如法国完全禁止医疗广告,这一规定对公私立医院都一样。当然,我们的国情不同,全面禁止医疗广告还不现实。但是,在现有的法律政策框架内严格管理医疗广告完全可以做到。如果在严禁演员、社会名人代言虚假医疗广告之外,有人对医疗广告的审查、发布严格把关,问责机制健全了,虚假医疗广告的生存空间或许要小得多。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广电下月启动电视手机招标 (11-25 10:22)
·广电手机电视CMMB完成首个室内覆盖 (08-12 06:13)
·广电总局誓刹广告“歪风邪气”脑白金等被点名 (07-31 12:44)
·广电总局整肃广告 脑白金被点名 (07-31 08:59)
·广电总局呼吁视听网站自律 (06-13 09:54)
·广电总局开始整顿DAB手机电视 (04-24 14:24)
·广电总局颁第四张民营视频牌照 (04-14 08:35)
·争端再起 广电总局拒认手机电视“国标” (04-07 09:17)
·广电总局将发视频网站新牌照 (03-31 14:36)
·“土豆网”等视频网站遭罚 (03-21 08:00)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