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1日 12:56 |
作者: |
周义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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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所有资产在性质上均应属国民所有,而尤其是对国有央企来说,其资产的所有性质属于全体国民,而且由当前国企负责人任命制度所决定,央企负责人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企业与行政的双重身份。所以对其进行严格有效监管,不仅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反腐败的需要,也是国资委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近日,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去年中央企业23万多名各级负责人对持股、投资和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自查登记,并进行了整改。据统计,5家集团公司的19名负责人员自查了兼职取酬问题;19家企业有56人持股不符合国资委有关规定,涉及金额1349万元;61家企业338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取酬1302万元;96家企业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对此,说心里话,读了这则国资委有关央企负责人进行兼职取酬与违规持股自查的消息,不知别人会怎么想。但这样的自查结果,可以说在笔者心里不能引出丝毫的喜悦之感,相反说老实话,倒是对现有国有央企的监管水平的不放心却油然而生。为什么呢? 首先,因为众所周知的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资产在性质上均应属国民所有,而尤其是对国有央企来说,其资产的所有性质属于全体国民,而且由当前国企负责人任命制度所决定,央企负责人在某种程度上还兼有企业与行政的双重身份——可以说有着相当的“红顶商人”色彩。所以由此前提所决定,对其进行严格有效监管,不仅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反腐败的需要,并且也是国资委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从上述的自查结果(还仅仅是自查!)看,就是在这暂且对其中央企负责人投资自查与5家集团公司的19名负责人兼职取酬情况为何不见公布的原因不谈。仅仅只就所披露的96家企业自查情况看,其中就有6990人不规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看;而19家企业的56人违规持股所涉及的金额就达1349万之多;在兼职取酬问题上,61家企业的338名中层管理人员,兼职取酬达1302万元。对此,可见在国有央企管理人员违规持股和兼职取酬上,其涉及人员之多及违规金额之巨,由此应该可见一斑。而对此更加让人倍感忧患和担心的是,在这还不完全及仅仅只是自查的数据背后,真实的国有资产流失到底有多少?而这,又在多大程度上证明了当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真实水准?想这,才是应该引起国人警惕,同时也是国资委应该反躬自问的公共命题! 还有,只要在网上一搜就能找到,就在去年8月10日国资委在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还口口声声为央企正、副职负责人每年总薪酬增长4600万为代价换来央企利润每年增长1500亿而评功摆好。而对此想提出追问的是,在此就是姑且不谈不少央企利润的来源与其所有的市场垄断有多少对应关系。光就上述的不完全自查数据本身讲,加上这些违规的兼职取酬与持股金额,你国资委还能有多少把握对自身的监管工作水平感到骄傲?想这个结论如果由全体国民来回答,结果肯定会相反! 所以最后在这还想提醒国资委,在古时封建皇朝社会,皇帝有时还会因自己的错误而以“罪已诏”向天下百姓公开认错。而现在,面对上述的国有央企违规情况,你国资委是不是也应该以“古为今用”方式,向国有资产的主人——全体国民认一下错?想这样的要求,在走向民主政治的今天,应该不算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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