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市场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9日 14:25 |
作者: |
包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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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兵: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对于有“走出去”打算的中国企业而言,当前的国际市场为它们提供了一个百年难得的机遇。中国的巨额外汇也有了更好的分流选择,参股投资欧美领先企业成为中国的战略性优先选择。上海市政协委员吕红兵日前递交提案,建议上海抓住机遇,支持鼓励上海企业 “走出去”。
吕红兵认为,“走出去”作为我国的一个国家战略,目的就是希望中国企业通过“走出去”的方式,缩短与国外先进企业之间的技术差距、管理差距、运营差距以及风险规避能力的差距。但实际运作中,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征途困难重重。中国企业缺乏经验,不熟悉国外的经济、法律环境,准备不足;欧美国家一开始也不愿接受这种方式,2005年中海油竞购优尼科败北的案例就是明证,显示了西方国家在经济上的民族主义和保护主义。
“但是今年情况不同了!”吕红兵指出,2008年发生的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种局面。欧美众多企业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陷入资金困境,股价一泻千里,为缓解这些企业的资金压力,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不得不降低对外国企业的投资门槛要求,美国能源部高官近期就公开对媒体表示:美国欢迎中国对其石油和天然气领域进行投资。中国企业对外并购的阻力陡然减轻。
为此,吕红兵认为,企业应有充分准备。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参股投资,应以资源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技术领先企业为主要选择对象。这一轮“走出去”收购的根本目的,在于进入目标体内深度参与其运行,从而学习其先进技术、获得战略性资产,使我们企业达成技术升级,最终达成全行业升级的目标。
国内的收购主体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类。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具有资金实力强,容易获得政府和银行支持等优势;但它也具有明显的缺点,如决策慢、在国外并购阻力较大等。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处于资金少、受扶持也少的劣势地位。但民营企业也有明显的优势: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决策快,在国外收购的阻力也小。民营企业有个最大劣势就是资金实力严重不足,对此政府应该积极扶持,帮助民营企业迈出“走出去”的步伐,民营企业如拿出一定的并购资金,政府应该有相应比例的配套资金做投入扶持。
实际运作中,要引导、组织中国的实体企业与金融企业合作,组成联合体同船出海。实体企业往往注重与标的企业进行战略合作以提升自身价值,金融企业在投资中更注重目标企业的短期回报。因而投资中如将这两类企业结合,组成收购联合体,可以起到取长补短、规避风险,在利益上各取所需的效果。
吕委员建议,上海政府应完善政策支持:政府出台的配套措施是我国企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出海参股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他强调,应放宽对跨国并购的审批。
我国政府对国内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审批程序十分复杂,费时费力,这在当前国际市场剧烈动荡,机遇转瞬即逝的情况下会延误许多并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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