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财经评论
冯海宁:划出红线 才能防地方越权救市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13日 09:01 作者 冯海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日前要求各地政府对稳定房地产市场负责,2009年要加强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因此地方政府不许再越权出台税收、财政等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1月11日《新京报》)

    建设部这位负责人的言外之意,是不是2008年有地方政府曾经越权救市?如果是,具体在哪些方面越权?在笔者看来,要想不许地方政府越权救市,不能只是口头警告,有关方面既要划出地方政府救市的红线,对越权的地方政府也要有相应的问责措施。

    建设部之所以发出警告,显然是看到了2008年10月前后,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救楼市一度呈现出互相攀比之势,既不顾及越权,也不顾及民意。中央多次重申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被一些地方政府放弃了。

    当然,一些地方政府越权救市也不完全是地方政府之过,因为之前已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公开表示,“应该给各城市政府一定的自由度。”

    但是,只给 “自由”却没有给“度”,即中央监管部门并没有给地方政府划出一道清晰的红线。也就是说,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越权,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规范地方政府权力。

    其实,中央监管部门不仅要划清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界限,还应该划清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界限。哪些情况下该中央救市,哪些情况下该地方救市,而哪些情况下需要市场自行调节,这些问题实际上都不明确。只有当权力的归权力,市场的归市场,中国楼市才不会大起大落。

    依笔者之见,防止地方政府越权救市的重要一步是,中央监管部门不仅要规范地方政府救市的自由度,更有必要统一梳理楼市政策,该完善的完善,还废弃的废弃。因为这些年出台了无数楼市政策,既有重叠的,也有前后矛盾的,不仅使政策执行部门无所适从,而且给了一些人钻空子打擦边球的机会,自然而然也影响到政策的权威性。

    此外,笔者建议,对2008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越权行为进行曝光;其次,对房地产各个环节的权限加以明确,不要给越权者留下辩解的空间,对越权者应问责;再次,要有明确的楼市调控思路,以避免上下政策“打架”。

    说到底,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不能依赖于地方政府自觉,需要把地方政府的权力规范好。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政府救市本身传递积极信号 (01-10 08:56)
·政府:从“守夜人”到干预者 (01-10 11:38)
·国务院会议披露救市轨迹:多项改革借势推出 (12-29 09:01)
·各国政府救市效果显现 中国刺激措施即见成 (12-27 10:31)
·美首批救市金仅剩150亿 (12-10 10:16)
·美财政部:首批救市资金仅剩150亿 (12-10 09:41)
·马光远:真正“救市”之举曙光终现 (12-10 08:58)
·港股后知后觉边际效应递减后市不宜乐观 (12-09 08:39)
·谈救市行情 (12-08 10:30)
·正研究多项非常手段计划 英央行拟印钞票救经济 (12-08 07:37)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