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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刚:以金融创新缓解资金压力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1月07日 09:51 作者 杨志刚
    来自多方面的消息表明,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等房地产金融创新品种已如箭在弦,将部分缓解房地产业的资金压力。
  房地产业的大部分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银行,国家调控因此而左右为难,房价上涨时担心泡沫弥漫,房价下降时又忧虑银行的资产风险,改变房地产业较为单一的银行融资模式是政策的必然选择。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六条)提出“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未来可以看到,保险资金和信托资金会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日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2009年将稳步扩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试点,研究投资经营性物业政策,努力扩大保险机构资产配置空间。虽然保险业资金已对投资房地产业做了一些尝试,但持有的一般都是酒店、写字楼等出租型物业,不能冀望其大规模投资住宅开发,具体操作还有待保监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市场对信托资金进入房地产业呼声很高,尤其对REITs的推出抱有较高期望。但业内人士指出,几乎所有REITs的经营模式都是收购已有商业地产并出租,用租金回报投资者,进行开发性投资的REITs比较少见。虽然REITs难以为普通住宅地产输血,却可以在廉租房的建设中一显身手。
  国务院提出,建设廉租房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廉租房其实意味着地方政府不仅要放弃土地出让收入,还要出资开发建设,对财政资金要求较高。此时,发行REITs或许是一个可行的选择:由地方政府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由REITs募集社会资金来出资开发,节省了政府的投资,也为社会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可投资的品种。当然,廉租房的回报不高,为了提高REITs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政府有必要推出一些优惠措施来支持投资于廉租房的REITs的发展。
  长远来看,投向灵活的信托资金在房地产市场大有可为。除了投资于出租型物业的REITs之外,台湾已经出现了投资开发性物业的REITs,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关注这种风险相对较高的REITs产品,考虑其运用于单个地产项目的可能性,为地产业的金融创新作出新尝试。
  REITs在我国的推广存在法律障碍,需要以立法的形式避免对REITs的收益征收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因为双重征税会降低REITs的收益率和其吸引力。美国、德国、日本和新加坡的REITs都已立法,避免对REITs和股东进行双重征税,使得REITs得到快速发展。但人大立法需要经过规定流程,信托资金入市仍需要一段时间的努力。
  此外,债权融资创新也可能会有突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挥债券市场避险功能……,开展项目收益债券试点。”这意味着,未来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可以发行债券融资,既缓解了优质项目的资金压力,简化了发债的程序,又丰富了债券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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