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华工商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8年04月10日 13:51 |
作者: |
高初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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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沸扬扬的东航云南分公司航班“集体返航”事件已经发生一些时日了。鉴于此事件从无先例,而且潜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对相关乘客(消费者)的利益构成极大的伤害和威胁,因此,彻底查清该事件的起因,严厉处罚有关责任人,是十分必要的。
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集体返航”事件确有“人为因素”。但究竟是什么“人”的“人为因素”呢?这些人又是为了什么“事”闹出这么大的事件呢?据相关报道称,部分飞行员因为“分公司飞行员待遇远差于总部飞行员”、“航线分配不公平”、“东航总部态度差”等原因,产生了不满,直接导致了“集体返航”事件。显然,这些飞行员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将公司内部的矛盾和怨气发泄在工作上,拿乘客的利益做筹码,既违背了飞行员的职业道德,也为法纪所不容。
然而,如果将责罚的板子一味打向飞行员,恐怕难于服众,无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甚至可能激发新的矛盾。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曾说过:一有事情就首先问罪群众,这是神经衰弱,没有力量的表现。有事先从干部身上查起,这才是科学的工作方法。按照科学的工作方法,我们当然要问一问,在“集体返航”事件的背后,有没有东航领导对下面员工的思想动向茫然无知,对员工的具体困难漠然视之的问题?有没有只知高高在上、发号施令,而忽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如果有,这类官僚主义作风是否也是“人为因素”?
比“人为因素”更重要的是制度因素。人们已经知道,造成“集体返航”事件的一些矛盾,是国有企业诸多盘根错节问题的一部分,这些矛盾长期积累,愈积愈重。但必须责问的是,在任何一个企业内,当劳动者(包括飞行员这样的从事复杂劳动的劳动者)因为收入分配等等问题与企业经营管理者产生矛盾纠纷时,能否有一个保证双方及时沟通,促使矛盾尽量化解的“渠道”?还必须进一步追问的是,劳动者的合法利益靠什么去维护?靠谁来维护?工会或其他相关组织难道不该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吗?
如果能够回答并解决上述问题,东航“集体返航”事件就具有了另一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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