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停牌规则,交易所与投资者的解读出现了较大偏差。在市场敏感期,监管者更应注意:执行始终如一的游戏规则于市场各方最为有利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朱长征】“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规定,深沪两市将于6月4日出现近千只股票集体停牌一小时景象”的消息,在上周末不胫而走,亦有媒体作了公开报道。
然而,今日上午,这一幕并未出现。只有个别沪市上市公司刊登股价异动公告,停牌一小时。
原因在于,沪深两地交易所在今天开盘前已对此作出回应,有关人士解释称,“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上周六(6月2日),沪市约有264家上市公司刊登了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上述公司今日(6月4日)将不再实施停牌处理。深交所主板46家上市公司已于6月3日(非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异常波动公告,作了风险提示,故这46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及衍生品今日也将不进行停牌处理”。
但是从舆论反应来看,多数投资者对交易所的公告并不以为然,甚至挞伐市场一线监管者对游戏规则“说改就改”。
记者为此查阅了去年5月15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该交易规则认定的交易异常波动的一种情形为,“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决定停牌,直至相关当事人作出公告当日的上午10:30予以复牌。”交易规则明确,其中的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系指单只股票(基金)涨跌幅与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之差。
这样算来,如果大盘分类指数下跌较多,某只股票即使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停,也不一定达到20%的偏离值。这便是部分媒体和投资者“误读”临时停牌规定的原因所在。
但仍有细心者提出,上市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公告刊发在非交易日,如此便不再作停牌处理,那么,假如6月2日是交易日,是否仍会出现众多股票集团停牌的场景呢?
可见,同一个交易规则,出现了不同的解读版本。不幸的是,交易所与投资者的解读出现了较大偏差。误读也罢,规则模糊也罢,交易所针对这一停牌规则的解释并未得到及时一致的认同,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预期。
证券投资属高风险投资行为,事涉各类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财富盈亏,无论是交易规则、清算规则,还是其他法律法规,都应给予各类相关主体一致的理解与预期;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规则制定者、执行者的自由裁量权也应约束至最小限度。
6月4日,尽管几家证券类媒体传递出管理层安抚投资者心理、希望股市走稳的意愿,但股市指数继续大幅下挫。因此,在市场敏感期,监管者更应注意:执行始终如一的游戏规则于市场各方最为有利。规则的不同解读甚或随意变更会使市场无法形成预期,其走向便无理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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