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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思强:消费者维权先从降低成本做起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7年03月20日 08:50 作者 任思强
    虽然“3·15”消费者维权日已过,但维权的话题并不轻松。在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全国城镇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中显示,35.2%的消费者没有要求赔偿的原因主要集中于“费时费力”。由此来看,只有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才能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
  那么一件最普通的维权案,最少需要消费者花多少钱?
  有人计算过,包括咨询费、误工费、交通费和误餐补贴等各种费用加起来,起码也得500元,这其中还没算律师费。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到500元以下的假冒伪劣商品时,就有可能因为维权成本高于商品价值,选择主动放弃。
  实际上,经济上的成本不过是消费者维权成本之一。
  在面对消费者的投诉,一些商家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让消费者在维权之路上跑了很多冤枉路;另外一方面,在消协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由于法院均实行二审制,面对势单力薄的消费者,经营者在一审败诉后,大多会提出上诉以拖延时间;而要取得权威部门的鉴定结论,又得消耗不少时日,这就大增加了消费者的时间成本。
  于是有专家建议,中国如今尚未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制度、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在内的完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不妨参照国外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各种做法。
  例如美国,消费者在维权方面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或亲自上门,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机构或组织都有自己的网站。不管事情大小,投诉都会得到受理。同时,美国企业和商家本身一般也设有专门为消费者服务的“窗口”,如电话、电子邮箱、接待处等,他们情愿自己接待投诉者并为他们解决问题,以免消费者投诉到有关机构或组织引起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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