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价格机制进一步市场化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08:26 作者:郭锦辉

  新成品油价格机制设调控上下限

  1月13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成品油价格机制进一步完善,新机制设定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控上下限,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还将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

  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

  我国既是石油进口和消费大国,也是石油生产大国,油价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据介绍,油价过高,会加大用油行业和消费者负担。油价过低,短期看可降低石油进口和供应成本,但由于我国石油资源禀赋差、生产成本高,长期看会导致国内原油产能萎缩,削弱我国石油自给能力,使我国已达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快速并大幅上升,不利于保障能源安全。另外,过低的油价不利于资源节约使用和治理空气污染,也不利于能源结构调整和新能源发展。

  “为减轻国际市场油价过高或过低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保障国内能源长期安全,有必要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设置调控上下限。”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表示:“调控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间运行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正常调整,该涨就涨,该降就降。”

  为什么将调控下限定为每桶40美元?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将如何使用?

  国家发改委解释称,将调控下限设定为每桶40美元,是综合考虑国内原油开采成本、国际市场油价长期走势,以及我国能源政策等因素确定的。据相关机构统计,国际主要石油企业的平均原油生产成本在每桶40美元左右,因资源禀赋等原因,我国原油生产成本更高。生产成本是决定国际油价长期走势的主要因素。目前看,将每桶40美元设定为调控下限是合适的。

  为减缓油价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油价低于调控下限时,国内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促进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

  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

  去年12月15日,国家暂缓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国内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略高于每桶40美元。

  国家发改委1月13日表示,根据完善后的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还有一定下调空间。据此,决定自1月13日24时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3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元和0.11元。

  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是2013年修改完善的。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从每桶110美元快速下跌至40美元以下,我国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表现为:一是国际市场油价持续走低的影响逐步显现。过低的油价不利于我国石油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新能源和可替代能源发展。二是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市场化目标尚有差距。

  “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的修改完善,进一步推进了价格市场化。”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一是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主要是考虑国内炼油能力增长以及进口资源增多,液化石油气供应充足,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价格水平。二是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将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调价通知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对外发布调价信息。这些市场化措施,都是希望逐步放松价格管制,为将来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积累经验。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国家将结合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进程,适时全面放开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