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子发票 防偷防漏又防腐
来源:全景网络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5日 14:43 作者: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国家“互联网+”战略的提出,税务系统也在“以票控税”的基础上,提出了“信息管税”、“互联网+税务”等战略思路,来促进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升级。但就目前实际而言,要以“互联网+”来实现与经济活动无缝对接的高效税收征管目标,还有“最后一公里”障碍需要打通。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仅全国海关就破获涉嫌偷逃税额千万元以上重特大走私犯罪案件170起,涉案税额在17亿元以上。2011年中国税务年鉴中也特别提到,2010年税务机关单单对房地产一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就查补了294.47亿元税款。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15年第一季度税收违法“黑名单”中,8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虚开税款金额全部在1400万元以上,14件偷税案件的查补税款金额全部在700万元以上,4件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案件的涉案税款金额合计全部在1500万元以上……

互联网+电子发票 防偷防漏又防腐

  在形形色色、层出不穷的偷税、漏税、骗税的案例中,不难看出,由于传统纸质发票管理模式存在先天的局限,导致了现阶段税收征管对“大头小尾”、“真票假开”、“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等等偷漏税的手法,根本无法实现全面而有效的管控,各种偷漏税违法行为,屡禁不绝、大行其道。那么,如何在当前“以票控税”的理念和机制之上,建立更加高效、更加完善的征管治理体系呢?现阶段最为重要的选项和载体,便是“电子发票”——在全面推广电子发票的条件下,当交易产生时,电子发票系统即可自动产生对应的电子发票,交易的完整、真实数据信息,也将同步、实时交付给交易双方和税务管理部门,价税直接在交易过程中分离而直接进入国库,全面实现交易、税收缴纳的信息化、自动化。同时在出现疑点问题时,以电子发票系统内的数据为基础,展开稽查与数据溯源也十分简单、便利和低成本。电子发票以实现开票方、受票方和税局数据完全一致、完全实时、完全无法作假的方式,从而让偷税、漏税、骗税等困扰税收征管多年的顽疾,有了彻底治愈的可能。不但能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也能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避税务风险,并更进一步成为社会防腐败治理机制中的关键一环。

互联网+电子发票 防偷防漏又防腐

  在一些腐败分子手里,使用假发票无非是为实现逃税或套现,并以此达到对公共财政资金的侵占,来满足小团体和个人私利。不久前,媒体报道的一本由商人所写的“行贿日记”牵出的腐败窝案中,山东省平原县原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宋振兴便采取巧立名目、开具假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50万元;在单位层面,审计署此前就曾通报多个高铁项目出现与发票相关的腐败案件,涉案金额超8亿元。某中字头公司旗下的国泰基金2010年以来,也使用假发票套取资金4330.04万元;就国家而言,审计署2009年度抽查56个中央部门,发现5170张为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平均每张发票入帐高达27466元!然而,全面推广电子发票后,基于它能确保开票方、收票方和税务机关三方的信息是实时、一致的,能够带来对称、透明的数据信息,不合规范的发票、各种利用发票进行贪腐的手法,将再无利用空间。以 “假票虚报”为代表的各种腐败现象也将无所遁形,失去生存土壤。全面推广电子发票,除了可以在偷税、骗税和防腐领域大展威力外,还将高效破除“不开票业务”的“真空”。

互联网+电子发票 防偷防漏又防腐

  以“打折不开票,开票不打折”为“潜规则”的餐饮业为例,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餐饮收入27860亿元,同比增长9.7%,按照这一增速,2015年我国餐饮业收入将超3万亿元。假若餐饮业中应交税但因未开票而偷税的仅占3成,则仅营业税一项的损失便将高达450亿元。另据艾瑞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增长21.3%,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平稳快速增长,2018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将达到24.2万亿元。作为我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支柱,交易规模庞大、漏税(不开票)情况较为严重的服务业(如餐饮)、零售业及电商领域,若因发票管控的顽疾得不到彻底治理而让偷税、漏税继续泛滥,国家财政收入势必受到严重伤害。而发票是证明消费行为的有力证据,也是消费者获得售后服务、进行消费维权的法律凭证。电子发票既具备普通纸质发票的功能,还不怕丢失、容易保存,没有纸质发票的遗失风险,通过手机、二维码等载体和形式就可以接收电子发票,消费者在交易完成后便可收取到电子发票,也可通过互联网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彻底防范假发票的风险。新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将电子会计档案明确写入,这表明电子发票成为报账报销、消费者维权、保修的依据已经为期不远。这样一来,消费者在消费后索取电子发票的积极性会大大提升——既接收容易又有助维权,不开发票的行为再也难在市场上立足。如此,不但不开票业务的“真空”被打破,电子发票也就管住了“防伪税控系统”所管不住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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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要进一步提升我国税收征管的广度、深度和成效,必须以健全的电子发票管控机制为基础,建立市场与税务系统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让市场交易信息实时交付税务部门,从而实现与社会经济活动无缝对接的税收征管目标。当前,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从产业发展程度、纳税人信息化程度、技术成熟程度、试点经验积累、社会民意期待等等诸多层面看,全面推广电子发票的条件已经比较优越。万事已然俱备,只待东风劲吹,以电子发票为重要支撑的“以票控税”机制,必将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