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日前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内蒙古发改委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5-2017年)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发改委审核后实施。
该方案试点范围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共用网络输配电服务的价格。核价基础为内蒙古电力公司的输配电资产和业务。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监管周期为三年。输配电价监管包括总收入监管与价格水平监管。总收入核定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有效资产指电网企业为提供输配电服务所必需的各项资产,不包括应与电网企业分离的辅业、多经及三产资产等。价格水平分电压等级核定,以各电压等级输配电的合理成本为基础。
方案的目标为,在内蒙古西部电网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完善输配电价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法,促进内蒙古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其他地区输配电价改革积累经验,实现输配电价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