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3月24日公布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支情况。数据显示, 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940.30亿元,同比增长3.1% ;出让支出41210.98亿元,同比增长0.8%。
财政部称,2014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土地市场呈现低迷状态,土地出让收支规模小幅增加。
具体来看,土地出让收入情况为: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940.30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招拍挂和协议出让价款37956.43亿元,增长1.7%;补缴的土地价款1886.89亿元,下降1.1%;划拨土地收入935.94亿元,增长5%;出租土地等其他收入2161.04亿元,增长43.1%。当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分别为631.97亿元和643.84亿元,增长22.4%和25.4%。
土地出让支出情况为:全国土地出让支出41210.98亿元,同比增长0.8%。从2007年开始,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因此,现行土地出让收入为“毛收入”,包含了成本补偿性费用。相应地,在土地出让支出上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成本性支出,包括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等,这类支出为政府在征收、储备、整理土地等环节先期垫付的成本,通过土地出让收入予以回收,不能用于其他开支。一类为非成本性开支,从扣除成本性支出后的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依法用于城市建设、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三个方面,使城乡居民共享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