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讯财经报道,国务院已在11月初同意通过《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的意见》(简称《南沙意见》)。
《南沙意见》大致的政策框架,与去年年底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简称《上海意见》)存在不少相似之处,包括支持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以及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等等。
《南沙意见》描述,经国务院同意,就支持广州南沙新区深化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和探索金融改革创新提出两方面意见。一方面是支持南沙新区充分发挥政策、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发展科技金融和航运金融等特色金融业,推动粤港澳台金融服务合作;另一方面,是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先行试验。
在具体描述深化粤港澳台金融更紧密合作时,《南沙意见》表示,支持包括港澳在内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南沙新区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南沙资本金结汇、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新模式。
另外,探索研究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南沙新区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支持资质良好的信托公司到南沙新区开展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合资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合资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允许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为港澳台居民(包括机构和个人)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金融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