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日前,深圳市规土委发布《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将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未征转用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以弥补深圳保障房用地来源的不足。
8月4日,深圳市规土委发布《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显示,未来该市将鼓励农地入市建安居房,就入市所得收益如何分配也有详细规定。
意见稿还提出,尚未开发建设的原协议出让的居住、商业用地,可以增加强度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设。该情形下,允许建设单位在批准增加的居住指标内,配建不超过增加建筑面积10%的商品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