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6月30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通过后,按照税制改革方案在公布、讨论、修改、上报等环节的推进步骤,消费税调整方案预计将在今年10月份出台。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改变征收环节或旨在把消费税改成地方税做铺垫。
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室副主任任泽平指出,消费税改革的思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提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税率,如电池、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烟酒、燃油等;二是对日常化妆品、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等降低或者取消消费税;三是由生产或进口环节改为零售或批发环节征收,由价内税改为价外税;四是由中央税划为地方税,可补充地方财力1万亿元,对消费大省贡献明显,有利于稳增长。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日前表示,消费税改革涉及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应以奢侈品和高污染产品纳入征税范围作为改革的两大推动方向,但对于最终会牵涉百姓购买力的税率问题,应该充分测算谨慎制定。如果相关产品价格上涨过快,可能对百姓生活品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应在充分核算的基础上,谨防消费税扩围推高民生成本,适度确定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