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业拆借中心Shibor利率提前至9时30分发布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1日 08:27 作者:马元月;岳品瑜
    作为货币市场的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水平(Shibor)的波动一直被认为是各利率类品种走势的风向标,但由于Shibor利率的公布时间迟于回购利率的波动,其独立性欠缺的劣势日益突出。昨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Shibor发布时间的公告,拟从今日开始将Shibor发布时间由11时30分调整为9时30分,同时简化Shibor报价期限品种。

    根据公告,自今日起,各报价行每个交易日仅对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八个品种进行报价,不再报送3周、2个月、4个月、5个月、7个月、8个月、10个月、11个月八个选报品种。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降低以往Shibor定价受回购利率扰动的情况,突出报价行定价权的同时,或可更好地反映机构对市场资金价格认可水平。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相关人士表示,从6月3日起,Shibor报价行开展了一个多月的Shibor提早报价试运行工作。试运行的情况表明,Shibor提早报价能够更好地体现出Shibor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各报价行报价的独立性有所提升,对市场利率的引导作用也逐步增强。总体看,目前各方面都已基本具备了将Shibor报价发布时间正式提早至上午9时30分的条件。